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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2 06:07:24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各地和学校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进一步营造全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良好氛围,现就开展2022年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科学防控近视,共筑光明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2年3月、9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宣教。积极发挥学校健康教育主阵地作用,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通过健康教育课程、专家讲座、主题班会、班团队日、校园广播、宣传栏等渠道和形式,深入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宣教,引导学生切实增强爱眼护眼意识,提升视力健康知识知晓率和用眼行为改进率。鼓励学校探索建立学生、家长健康教育宣传队伍,引导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健康宣教活动。

  (二)保障户外体育锻炼时间。严格落实学校体育课课时要求,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鼓励中小学每天安排1节体育课。合理安排早操、课间操、体育课及课外体育活动,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确保学生每天校内外各1个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多途径开展儿童青少年健身科普,吸引学生参加户外体育活动,引导已经近视的孩子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

  (三)科学使用电子产品。学校本着按需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控制使用电子产品教学时长。宣传中小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教育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引导学生在信息化环境下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

  (四)纠正不良用眼行为。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每天2次眼保健操制度,严格执行眼保健操流程。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提醒学生纠正不良读写姿势,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教育引导学生不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

  (五)强化家校协同合作。通过致家长信、家长会、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科学的近视防控知识和近视危害性,引导家长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及时陪护视力异常的孩子到正规医疗机构检查和矫正。家长在陪伴孩子时以身作则,主动减少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电视等电子产品。

  (六)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24号)要求,持续推广精准、科学、有效的近视防控方法。强化试点建设,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本地区好的近视防控经验和做法,以点促面,带动近视防控工作整体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聚焦重点难点、采取有效措施,利用春、秋季学期开学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沟通合作,合力加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二)丰富形式载体。各地各校要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突出公益属性。鼓励多方力量参与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坚持活动的公益性,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此名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请各地各校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认真总结做法和经验,分别于2022年4月1日、10月15日前报送我厅体卫艺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黄萍,0771—5815229;电子邮箱:gxtwy1001@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13450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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