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及《广西“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2年)》等文件要求,推进我区“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经研究,决定实施自治区级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在全区遴选50所左右职业院校,按照教育部《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开展自治区级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创建工作,引导职业学校提升信息化基础能力,充分发挥数字校园在职业院校教学、科研、管理、交流合作、服务以及评价等方面的赋能作用,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职业教育数字校园建设先进经验和标杆案例,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提升我区职业院校数字化发展水平,支撑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为全区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
三、申报条件
(一)学校应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落实首席信息官(CIO)制度,设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行政职能处室,形成完善的教育信息化的领导和管理体制机制,有明确的数字校园建设规划、思路和举措,在设施、制度、人员、经费等方面有较好的保障。
(二)学校应具有较好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基础,有较完善的信息化工作和保障机制,在数字校园支撑条件、数字资源建设和应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一定的进展,形成学校特色和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具有积极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学校应有较完备的网络安全保障措施,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较强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近3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四、组织实施
(一)各高等职业院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根据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各市教育局负责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的申报推荐工作,每市推荐学校不超过3所。
(二)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自治区级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单位予以公布。
(三)自治区级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期为3年。我厅视情况组织专家对建设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和中期评估,对建设无进展、效果不好的学校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对建设效果好的学校向教育部推荐为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
五、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正式申报文件1份,申报汇总表1份(附件1),《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提纲参照附件2)、《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重点任务表》(高职院校填报附件3,中职学校填报附件4)和佐证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2份。
(二)申报学校必须确保申报材料客观、真实,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申报资格。
(三)各市教育局、各学校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寄送至我厅信息化处,同时通过扫描二维码(详见附件5)上传提交上述申报材料电子文档。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信息化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康蓓、魏莹莹,0771—5815440、5815221。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教育厅办公楼908室。
附件:1.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申报汇总表
2.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参考提纲)
3.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重点任务表(高职)
4.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重点任务表(中职)
5.申报材料提交二维码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