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贵州省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我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2021年,我厅组织开展了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在各市(州)初评和推荐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认其中33所学校达到了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标准。经公示无异议,现决定认定观山湖区第二幼儿园等33所学校为 “贵州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被认定为“贵州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坚持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教师、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提高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能力,进一步提高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听说读写能力和语文素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示范校创建工作列入规划和议事日程,把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作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积极宣传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义,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和常规管理之中,加强中小学普通话口语教学和汉字书写教学,要动员所有学校特别是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学校积极参加示范校创建活动。
省教育厅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