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教育厅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着力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努力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现将省教育厅2021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行政审批改革不断深化。一是优化行政权力清单。对教育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将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认定等14项权力事项从权力清单中调整出去,使省教育厅的权力事项精简为62项,取消和下放比例达18%。二是优化审批服务。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对思想品德鉴定和无犯罪记录两个证明事项,全部采取当事人自我承诺代替提交证明材料,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二)“放管服”改革有力推进。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和厅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及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梳理省教育厅政务服务事项32项,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厅派驻省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档升级,全年共接待办理7000余次,“好评”率100%。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研究制定年度监管计划,将全省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检查、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双随机抽查、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质量检查等列入监管计划。三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2021年省教育厅共发文2460件,经审查均不存在违反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况。省教育厅门户网站、12345网站等均设立了公平竞争投诉举报端口,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
(三)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优化江苏政务服务网教育厅旗舰店资源和功能建设。省教育厅37项行政权力事项(含子项)已全部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受理。优化事项办事指南,企业群众“零跑动”率提升20%。二是完成“好差评”平台顺利上线运行。遴选6项公共服务事项作为省高频政务服务“省内通办”事项、1项行政权力事项作为“放管服”26条。三是推进“一网通办”。高标准按时完成“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项目、“长三角地区一市三省学分银行”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等长三角一体化“一网通办”任务,政务服务事项办件信息有序对接省级政务服务平台。
二、不断完善教育法规制度体系
(一)教育法治保障力度不断提升。一是推动出台《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组织起草了《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征求意见稿)》,先后赴南京、无锡、南通等地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征求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意见和建议,形成《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并于2022年1月14日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4月1日实施。二是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按照中央、省部署要求,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清理工作,对《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4部教育地方性法规中涉及行政处罚的内容进行梳理,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相关修改建议。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健全。一是加强程序管理。严格落实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制度,凡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不得提交集体审议。2021年对《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管理办法》等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审核率、报备率均达100%。二是开展定期清理。每两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公布了对2021年11月30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保留68件、修改10件、废止16件。
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一)依法决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暂行)》的相关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如《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等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做到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2021年,对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咨询论证、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专业作用。2021年,法律顾问对省教育厅决策、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0份,委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代理行政诉讼案件9件,审核各类合同、协议50余份。
(二)政府信息公开化程度不断提高。一是不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通过“江苏教育”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等政策类信息653条,发布教育新闻动态信息2386条,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见面会16场,组织媒体集中采访活动4场,制作专题9个。同时,加快推进高校招生、科技管理等教育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二是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1年办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95件,积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三是积极扩大新媒体影响力。2021年,“江苏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推文超1100篇,总阅读量超1167万,截至12月底,后台订阅用户超91万,同比增长41%。“江苏教育发布”微博发布3012条,总阅读量超6128万,关注人数达到22.3万人,比2020年增长2.5万人。
(三)矛盾纠纷依法化解能力有效提升。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021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行政诉讼案件12件,其中依法作出撤销、责令重做等处理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无申请人因不服复议结果提起诉讼。二是依法办理教师和学生申诉案件。2021年共办理学生申诉案件2件,依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三是依法办理信访案件。认真落实《江苏省教育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要求,2021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4000余件,“12345”工单11507件,均做到件件有登记、有落实。
四、严格规范教育行政执法与监督
(一)扎实开展教育执法。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教育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全省教育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特别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 2021年在江苏教育门户网站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7条。二是推进联合执法。制定检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库、检查对象库等,通过“双随机”方式,联合公安厅等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执法检查。三是开展“中小学图书馆(室)”专项执法。制定省级抽查工作指南,组织开展省级抽查。共设6个执法检查组,随机抽取每市1个县(市、区)的2所小学、2所初中、2所高中学校,共78所中小学校的图书馆(室)进行检查。指导市县对中小学图书馆(室)开展抽查,其中,各设区市教育局抽查学校比例不低于5%,各县(市、区)教育局抽查学校比例不低于20%。
(二)主动接受多元监督。一是认真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2021年,省教育厅共承办建议提案34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41件、政协委员提案204件,总量比上年增长21.9%。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支持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生效判决。2021年法院判决生效一审案件5件、二审案件2件、再审案件1件,检察院抗诉案件1件,无败诉案件。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等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健全领导体制。省教育厅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厅中心工作和年度工作要点,教育法治重大事项经集体研究决定。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着力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厅法制工作机构职能,构建了各处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二是加强部署推进。厅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教育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厅分管负责同志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举措。厅党组会、厅务会议多次组织专题学习、研究教育法治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落实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根据省相关部署要求,将2021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厅主要负责人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作为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向省政府报送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在江苏教育网公布。2021年1月27日,省教育厅向省政府报送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并于1月29日在江苏教育网向社会公布。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纳入地方政府履行教育法治职责和高校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
(三)深化法治教育。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纳入省教育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8月,厅党组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并听取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情况汇报。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11月,厅党组中心组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报告会,邀请省委党校梁三利教授作辅导报告。同时,在全省教育系统部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纲、进课堂、进大脑。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使用工作,对44574名中小学教师进行专题培训,发放读本333.7万册。三是加强师生法治教育。全省绝大多数中小学校均配备了专兼职普法工作人员,7000余所中小学均配备了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会同省法院等部门联合推出“法治第二课堂”全媒体普法活动。目前,已开展了5场活动,网络直播观看量超过百万人次。组织开展第三届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1 年行动计划,全省670余万名学生被评为“宪法卫士”。将法治教育课程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园)长法治教育专题培训。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标找差,进一步全面加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推进《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修改工作。开展《江苏省职业教育条例》《江苏省教师条例》立法调研、《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为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不见面审批”,深入开展“一窗通办”,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高效开展政务服务,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三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通过内挖潜力,配齐配强教育行政执法力量,逐步建立高素质的教育执法队伍;通过外部借力,探索开展联合执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等,推动教育法律法规规章“长牙齿”。
四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举办第四届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周,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继续举办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
省教育厅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