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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2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9 12:13:01作者:佚名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本科高校,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深化“三教”改革,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促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引导学校师生更好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需要,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决定举办2022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原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要求

  重点考察教学团队(2—4人)针对某门课程中部分教学内容完成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达成评价目标、进行反思改进的能力。

  1.教学内容。根据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要求,对接职业标准(规范)、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目标,拓展教学内容深度和广度,体现产业发展新趋势、新业态、新模式,体现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结合专业特点,做好课程思政的系统设计,有机融入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等育人新要求,实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实训教学内容应体现真实工作任务、项目及工作流程、过程等。

  2.教学设计。依据学校实际使用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针对参赛教学内容,进行学情分析,确定教学目标,优化教学过程。针对不同生源分类施教、因材施教。合理运用平台、技术、方法和资源等组织教育教学,进行考核与评价,持续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专业(技能)课程鼓励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模块化课程,强化工学结合、理实一体,实施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等行动导向教学。中等职业学校应执行《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要求。

  3.教学实施。教学实施应注重实效性,突出教学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法和策略,关注师生、生生的深度有效互动,收集教师教、学生学的行为信息,并根据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调整教学策略。合理选用国家规划教材和优质精品教材,专业(技能)课程应积极引入典型生产案例,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及配套的信息化学习资源;实训教学应运用虚拟仿真、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和混合现实等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教师规范操作、有效示教,提高学生基于任务(项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教学评价。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鼓励依托线上平台和软件工具,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与学行为分析。

  5.教学反思。教学实施后应充分反思在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过程中形成的经验与存在的不足,总结在课程思政、素养教育、重点突出、难点突破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做到设计理念、教学实施与育人成效的有机统一。

  二、比赛分组

  (一)中等职业教育组

  1.中职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作品应为公共基础课程中不少于12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2.中职专业技能课程一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技能)方向课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3.中职专业技能课程二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技能)方向课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其中必须包含不少于6学时的实训教学内容。职业院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中的实习项目工作任务也可参赛。

  (二)高等职业教育组

  1.高职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作品应为公共基础课程中不少于12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2.高职专业课程一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或专业拓展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3.高职专业课程二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程或专业拓展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其中必须包含不少于6学时的实训教学内容。职业院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中的实习项目工作任务也可参赛。

  五年制高职前三年课程参加中等职业教育组比赛;五年制高职后二年课程以及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新建本科院校(有专科在校生)和福建技术师范学院课程参加高等职业教育组比赛。

  三、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应为职业院校(含职业本科学校、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有专科在校生新建本科院校、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以下简称部分本科院校,下同)教龄2年及以上的在职教师,学校正式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可按要求参加专业(技能)课程组的比赛。每个教学团队由实际承担参赛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含实习指导)任务的教师组成,教学团队结构合理,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教师不少于1人;专业(技能)课程团队“双师型”教师占比50%以上;除公共基础课程组外,每个教学团队可吸收1名学校企业兼职教师作为团队成员参赛。鼓励跨校联合组队,但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不得混合组队。

  2.获得2020年、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的教学团队全部成员不能报名参加2022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其教学团队所有成员的所在学校不能以同一公共基础课程报名参加公共基础课程组或以同一专业报名参加专业(技能)课程组的比赛;获得2020年、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二等奖的教学团队需要调整成员方能报名参赛(原4人团队至少调整2名成员;原3人团队至少调整1名成员,并可以再新增1名成员;原2人团队可以保留两名成员,但至少新增一名成员)。

  3.获得全省2020年、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的教学团队不得以同一作品参赛。

  4.鼓励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主持人以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教师报名参赛。

  5.教学团队成员所在学校均须在近2年内实际开设参赛作品教学内容所属的专业(须依规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和课程。

  四、参赛限额

  在校赛、市赛基础上,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选拔本地区教师组队参赛;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和部分本科院校负责选拔本校教师组队参赛。同一院校上报作品中,公共基础课程组作品不能出现课程的重复,专业(技能)课程(包括一组和二组)作品不能出现专业类的重复(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完成新旧专业对照)。

  (一)中等职业教育组

  公共基础课程组。同一学校同一门课程限报1件。每门课程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限报3件,其他设区市限报2件,平潭综合实验区、省属中职学校限报1件。

  专业技能课程组。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大类限报2件。每个专业大类的参赛作品福州市、厦门、泉州市限报10件,其他设区市限报6件,平潭综合实验区、省属中职学校限报2件。专业技能课程二组的参赛作品,不能少于上报专业技能课程作品总数的20%。

  (二)高等职业教育组

  公共基础课程组。同一公共基础课程每所院校限报1件。

  专业课程组。每个专业大类每所院校限报2件。专业课程二组的参赛作品不能少于上报专业课程作品总数的20%。

  (三)参赛名额奖励

  在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教学团队所在院校奖励2个参赛名额,获三等奖的教学团队所在院校奖励1个参赛名额,其中跨校组队参赛的获奖教学团队奖励名额由联合组队的院校协商分配。所奖励的参赛名额不受以上参赛限额限制。

  五、参赛作品及材料

  比赛不限专业和课程,参赛教学团队选取常规教学中一门课程在一个学期中符合要求的教学任务作为参赛作品,完成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教学内容要符合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中的有关要求,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内容应突出思想性、注重基础性、体现职业性、反映时代性;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内容应对接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涉及1+X证书制度试点的专业,还应对接有关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教材的选用和使用必须遵照《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和要求。鼓励各地各校推荐落实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标准、体现劳动教育特色、疫情防控相关的思政、医药卫生类教学内容、1+X证书制度试点有关专业、针对高职扩招生源特点创新教学模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效果良好的作品参赛。

  参赛作品材料包括实际使用的教案、3—4段课堂实录视频、教学实施报告,另附参赛作品所依据的实际使用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详见附件1)。

  六、比赛办法

  根据参赛作品情况分为若干评审组。各评审组均采取先网络初评后组织决赛的方式进行。网络初评时,专家按照评分指标(详见附件2)对参赛作品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入围决赛的作品及拟获得三等奖的作品。决赛时,教学团队介绍教学实施报告、针对抽选内容进行无学生教学展示、回答评委提问(详见附件1)。综合评审参赛作品材料和教学团队决赛表现,确定比赛成绩。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决赛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七、奖励办法

  1.大赛设单项奖和团体奖。单项奖按比赛项目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原则上不超过参赛总数的10%、20%、30%,并从各组获奖作品中遴选优秀作品参加202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团体奖设最佳组织奖10个(中高职组各5个)。

  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9〕20号),代表福建省参加国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每件获奖作品由省教育厅奖励所在学校10万元、5万元、2万元,由学校用于鼓励获奖教学团队。

  3.国家和省级“双高计划”项目院校要积极组织参加比赛。比赛获奖情况作为“双高计划”项目建设考核评估指标和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分配因素。

  八、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报送

  1.大赛的报名和电子版资料上传工作以参赛代表队为单位统一在福建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网址:www.fjzyjy.com)中“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专栏进行,各代表队沿用往年用户名,初始密码加入联络群后咨询工作人员。各参赛代表队指定专人负责本参赛代表队的网上报名和作品材料上传工作,不接受参赛教师个人直接报名和作品材料上传。

  2.各参赛代表队于2022年5月6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并将《2022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参赛报名表》《2022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参赛情况汇总表》《2022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区域性比赛情况统计表》(附件3、4、5)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于2022年5月13日前报送至省电教馆。

  3.各参赛代表队于2022年6月17日前,完成相关参赛作品材料的网上提交工作。

  (二)其他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或其他法律纠纷,责任自负。涉及软件使用的,应保证为正版软件,鼓励使用国产软件(自主可控)。除教学团队事前特别声明外,省教育厅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共享的权利。

  2.各参赛代表队应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核对专业备案、人才培养方案网上公示、课程开设、授课班级人数、教学团队成员身份的真实性、实际授课等情况,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同时,认真检查参赛作品材料是否泄露信息,除《参赛报名表》《参赛汇总表》之外,所有参赛作品材料(含文件名及其属性)和决赛的介绍、教学、答辩,均不得泄露地区、学校名称、参赛教师姓名。故意透露相关信息的,取消其参赛资格。

  3.欢迎社会各界对违背职业教育规律和客观实际、以虚假教学内容或虚假师生身份参赛、基本依靠校外公司打造包装等行为予以监督,一经核实,取消其参赛资格、比赛成绩以及所在代表队团体奖评奖资格(奖项评出后发现的,依规追回奖项),减少所在代表队下一年参赛名额,暂停参赛教学团队所在学校下一年的参赛资格,并通报处理。

  九、疫情防控要求及其他事项

  1.本次全省大赛由省电化教育馆、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承办,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协办。决赛时间拟定于7月中旬(视疫情情况),承办院校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报属地备案,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密切沟通联系,确保整体赛事安全顺利进行。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有关信息将在福建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上公布。请参赛代表队确定一名大赛联络员,及时加入福建教学能力比赛联络群(QQ群号码:696564744)。

  2.为更好服务我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工作,提高办赛水平,决定面向学校和有关单位征集专家加入“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专家库”(具体事宜见附件6)。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汇总所属中职学校推荐名单,各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省属单位直接推荐,请于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指定邮箱。

  3.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黄颖,电话:0591-87091243;

  省电教馆联系人:张航,电话:0591-62721034,电子邮箱:490899185@qq.com,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7号省电教馆503(邮编:350003)。

  附件:1.2022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参赛作品材料及现场比赛要求

  2.2022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评分指标

  3.2022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参赛报名表

  4.2022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参赛情况汇总表

  5.2022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区域性比赛情况统计表

  6.关于2022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专家库人选推荐要求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3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2203/t20220317_58620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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