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师德涵养基地和教师实践教育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46号)有关要求,现将第二批山东省师德涵养基地和教师实践教育基地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2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公示期内,如对名单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并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3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送达。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邮箱:jspx@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1-51793834。
附件: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