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关于推荐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的通知》(鲁教监管函〔2022〕1号)要求,经各市推荐和严格审核,拟聘任首届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71名。现将拟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4日至3月19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3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山东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电子信箱:jianguanchu@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1-51793795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