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权威声音 >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开学后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开学后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9 11:12:27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更好帮助各地师生顺利适应新学期,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开学后的校园学习生活,缓解开学后学生心理压力和负担,确保平安开学、开学平安。现就加强开学后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地各校要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330号)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长久居家防控学习及当前常态化防控对学生心理的影响,将学生的生命安全、身心健康放在首要位置。要进一步完善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 以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和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全员育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制定开学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特别是要针对高三、初三学生制定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二、强化咨询干预,做细日常教育工作

  (一)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学校在开学后要及时进行一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通过问卷调查、课堂观察、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学生当前身心状况。建立排查情况工作台账,更新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梳理心理健康问题,为学校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

  (二)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学校要结合开学后的实际情况,通过融入“开学第一课”、心理健康教育课、心理讲座、班会课、团队活动、学科教学结合等途径,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爱生命爱生活爱学习主题教育,帮助学生掌握简便有效、容易操作的心理调适方法。

  (三)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辅导。针对学生可能的心理困扰和行为问题进行团体辅导;对存在心理危机问题的学生要根据心理状况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重点关注贫困、留守、残疾、单亲等困境学生与毕业年级学生;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其家长,协助家长做好教育、疏导、监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及时转介给相关心理诊治部门进行诊治,要健全跟踪反馈机制,坚决防止极端事件发生。

  三、营造良好氛围,落实全员育人机制

  (一)提升学生学习生活适应能力。对于入学后学生存在的适应不良问题,学校要认真研判,通过指导学生制定新学期学习计划等方式引导学生做好迎接开学的行动准备,提升对新学期的期待和信心。放假前因疫情转为线上教学的学校,教师要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特别是学校应对高三、初三学生提供教育、教学和心理的全方位支持,指导学生制定合理的复习规划,重点关注学生的情绪变化,引导学生调节身心状态,树立信心,积极备考。

  (二)构建和谐校园文化环境。学校要充分利用班级板报、校园橱窗等载体,广泛宣传介绍心理健康知识和理念。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创新学校文化活动形式,通过网络平台、广播、主题讲座等形式,促进师生交流和共同探索,营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三)积极开展家校沟通工作。各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引导家长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心理调节工作。各学校要召开一次开学专题家长会,及时向家长介绍上学期学校“双减”工作成效与本学期教育教学安排,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争取家长理解和支持。积极听取家长对本学期“双减”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增强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2022年2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2/02-28/240535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