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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出台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发布时间:2022-03-19 11:42:58作者:佚名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近日,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从今年起,泸州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均应通过招生系统实现网上办理。

  《通知》要求,公办学校根据实际实行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方式入学。划片服务范围由各区县根据生源和学校设置情况科学划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地各校不得以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人机对话、拓展活动、冬夏令营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电脑随机录取等各项要求。禁止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以任何方式提前组织报名、安排招生。

  从今年起,泸州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均应通过招生系统实现网上办理。各区县在提供网上办理服务的同时,要根据本地群众实际需求开展线下办理服务,实行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同步运行,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办理通道。其中,公办学校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下称“全省系统”)开展义务教育入学网上办理,已建有招生入学系统并能实现相关服务管理功能的区县,可以沿用本地系统实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入学服务管理;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过“全省系统”实施统一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和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将于4月底前在“全省系统”公布。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登记收费、自主招生或自行开展招生相关报名,凡未通过“全省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入学办理的日程安排和具体要求,由各区县根据“全省系统”的开放时间结合实际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通知》强调,要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坚持以流入地和公办学校为主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由各区县根据县域入学登记、学校分布等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依据残疾儿童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形式妥善安置,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符合相关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直接参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高层次人才等群体子女入学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可享受优待政策。

  


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8/2022/3/16/3a9c97e49fff467ca9d7378a47b668d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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