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社政函〔2022〕2号
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及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相关要求,切实推动我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整体水平,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开展2022年全省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及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示范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高校独立设置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均可申报(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除外)。2020年确定的全省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及培育点需重新申报。
二、遴选数量及建设周期
遴选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30个左右,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示范点项目20个左右。建设周期均为4年。
三、遴选标准
(一)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评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重点考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情况及成效:
1. 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思政课建设与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同步推进,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
2. 学院领导班子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2020年以来未发生过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师德师风及公序良俗的恶性事件。
3. 学校将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重点学院加强建设,在发展规划、人才引进、职务评聘、资源保障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特别是在落实中央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编制内配齐配足思政课专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严格实行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落实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等方面有具体目标和举措,并取得实质性进展。
4. 学院按照《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年本)》要求,加强思政课建设。在教育教学、研究宣传、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社会服务、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卓有成效。在校际交流平台搭建、教学资源共享、省内外结对帮扶、党的创新理论宣传推广等方面积极作为。
5.学院综合影响力较强,优势特色明显,亮点工作有显示度,能够在全省高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示范点项目
以提高思政课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在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方法手段创新、教学评价管理改革、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勇于改革创新,取得显著成效,有自身的特色和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
五、其他事项
(一)学校根据遴选名额及条件标准,自主确定是否申报参评。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示范点项目可以兼报。在评审中已入选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高校不再参加示范点项目遴选,其项目自动纳入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内容。
(二)申报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填写附件1,同时对照《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年本)》,提供本校思政课建设自评报告,对尚未达到建设标准的指标予以注明;申报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示范点项目的,填写附件2,各校限报一项。所有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予通报。
(三)省教育厅将加强对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示范点项目的跟踪管理和过程指导,建设中期和建设期满将组织专家对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申报表中填写的预期成效和建设成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四)各校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及电子版(WORD和PDF)请于4月8日下午5:00前报省教育厅社政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界辉,025-83335364;高福营,025-83335562。电子邮箱:szc1513@126.com。
各独立学院由母体高校负责通知并单独报送。
省教育厅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