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教育热点 > 安康市高新区构建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安康市高新区构建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2022-04-04 02:27:45作者:佚名来源: 陕西省教育厅

  近年来,安康高新区把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作为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和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全区民办幼儿园普惠率达85.7%。

  ——统筹规划布局,全面就近入园。顶层规划,为教育高质量发展强筋壮骨。安康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科学决策,按照“统筹规划、公益普惠、优质发展”的原则,将幼教资源布点规划与城镇化进程、人口变化趋势、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的实际相结合,与安康中心城区教育提升工程相结合,在全区建设前期规划中确定在每个新建小区配建标准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并坚持在小区实际建设规划审批时均优先预留幼儿园建设用地,尤其对普惠性资源布局进行了统筹优化,确保实现所有适龄幼儿就近入园,为高新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前瞻性、科学性、基础性作用。

  ——深化教育改革,扩展普惠资源。精准施策,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多元化。在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的领导和支持下,高新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结合全区学前教育布点规划和实际发展需求,按照普惠为主、公办并举的发展思路,广泛招贤纳才、吸引民间社会资金投入,实行多元化办园。同时,不断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规划引领、标准化的社会资本投入为主、管委会奖补扶持配套建设为辅的建设机制,通过提供办园场地、补助办园经费等方式,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补齐普惠资源短板,促进了民办幼儿园的快速发展,推进了普惠性资源扩容增效。

  ——加大扶持力度,改善办园条件。靶向施策,精准奖补。为确保普惠政策落地,实现办园条件不减、群众负担不加的学前教育办学目标,高新区管委会采用“举办者自筹+财政奖补”机制,出台了《安康高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资源。为公正公平考核评价,高新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印发了《普惠幼儿园分类定级工作实施方案》,坚持每年评定一次,从全省范围内精选评估认定专家形成评估专家组,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和高新区财政局介入监督,评估组通过现场查看、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数据统计、走访调查等形式,最终评为1至5个等级,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认定等级和在园幼儿数,以每生每月6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 元的标准由高新区财政补助保育费。同时可享受项目建设相关减免政策,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贫困生资助、普惠幼儿园奖补等政策,可等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收取水、电、气等费用,还可享受政府公益性岗位经费补助,用于安保员、炊事员、工勤人员工资。

  自2020年秋季至今,高新区管委会累计拨付普惠幼儿园专项奖补资金2340.43万元。政府的财政支持,极大地激发了投资者办学动力源泉,促推了高新区民办幼儿园基础建设条件的提升,有效遏制了民办园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使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得以逐步实现。

  ——加强师资建设,提升内涵发展。提高保教质量,师资是关键。安康高新区探索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民办普惠幼儿园采取“民办+公办”教师互补机制,组建学前教育集团,通过“强园+弱园”办园的模式,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以民办教师为主、公办教师为补充,让越来越多的非在编教师看到了希望,一股“学、赶、超”的热潮在幼儿园涌起。区教体局根据集团化办学需要,先后选派多名公办教师到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工作,引领带动民办幼儿园开展保教科研活动,有力提升了幼教队伍的专业素养。同时,高新集团公司从教育发展基金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幼教提升质量,并经高新区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同等享受园长、骨干教师等从业人员的有关培训政策。目前,全区共有幼教从业人员878人,专任教师419人,专任教师中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超过70%,为教师的发展铺路架桥、注入了新的活力。

  ——强化教育管理,提升办园质量。为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安康高新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出台《加强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高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类定级评估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探索推广“园区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和“家园共育、区园联动”的服务模式,推进“公民一体、家园一体、保教一体、玩乐一体”办园,实施“孩子入园省心、家长托园放心、教师工作专心、幼儿成长开心、社会择园遂心、扶贫助困暖心”方法路径,着力加快学前教育的改革发展,构建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多元办学格局,让全区幼儿有学上、上好学更有吸引力。

  (责任编辑:周雨曦审核:刁巧燕)

  


原文链接:http://jyt.shaanxi.gov.cn/jynews/rdjj/202203/28/12242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