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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暨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4 02:19:29作者:佚名来源: 贵州省教育厅

  各市(州)教育局、省属普通高中:

  为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在网络教学、资源共享、教育管理、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应用,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及《省教育厅2022年工作要点》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2022年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暨竞赛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学校;中小学教师。

  二、活动名额分配

  各市(州)教育局推荐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2-3个、优秀学校空间3—5所、优秀教师空间20—30个。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作品提交

  时间:2022年5月5日至7月31日

  教育局、学校、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贵州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传材料。活动网址:https://gzseduyun.cn/,首页—【教研】板块—【大赛活动】栏目。

  (二)县(市、区)教育局推荐

  时间:2022年8月10日-25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认真组织遴选并按照市(州)教育局分配名额推荐参加市(州)级评审。

  (三)市(州)教育局推荐

  时间:2022年9月1日-20日

  各市(州)教育局认真组织遴选并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参加省级评审。

  (四)省级评审

  时间:2022年10月

  省级评审工作将根据评审结果,设置相应奖项,并将优秀空间案例部署到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示范推广。

  四、活动类型

  (一)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

  利用空间发布教育资讯、掌握学校动态、规范学校管理、加强质量监控、开展泛在学习,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和智力资源供给,建立基于数据的资源调配机制、学校评价机制、管理服务机制等,推进管理业务重组、流程再造,实现过程化评估和精细化管理。

  (二)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学校

  利用空间开展家校联系、教育教学、综合实践、体质健康管理和监测,创设教育环境,推进教育教学方式变革,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开展基于数据的教育教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现个性化教学和精准化施策,促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三)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教师空间

  利用空间开展备课授课、家校互动、网络研修、实施跨学校、跨区域的名师课堂、在线辅导、学习评价和问题诊断,开展差异性和个性化教学与指导,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五、作品要求

  (一)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申报材料

  1.案例视频。视频时长不超过20分钟,须采用 mp4 常用格式,大小不超过400M;视频可使用录屏软件录制,内容包括区域空间(由区域管理员登录后台设置)、区域(市州、县区)基本情况、区域(市州、县区)网络学习空间(学校空间、教师空间、学生空间等)典型应用案例描述(可PPT配解说)及本区域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数据统计、空间演示(配解说)等,综合反映区域(市州、县区)网络学习空间的日常应用情况和效果。

  2.案例材料。申报区域填写《2022年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区域空间案例推荐表》(见附件1),对区域(市州、县区)空间应用案例进行描述,并提供区域(市州、县区)空间网址、管理员后台登录账号和密码。

  3.区域空间建设。区域空间建设可参考附件3: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区域空间评价指标。

  (二)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学校申报材料

  1.案例视频。视频时长不超过20分钟,须采用 mp4 常用格式,大小不超过400M;视频可使用录屏软件录制,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学校网络学习空间(本校空间、教师空间、学生空间等)应用案例描述(可PPT配解说)及本校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数据统计、空间演示(配解说)等,综合反映学校网络学习空间的日常应用情况和效果。

  2.案例材料。申报学校填写《2022年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学校空间案例推荐表》(见附件1),对学校空间应用案例进行描述,并提供学校空间网址、学校管理员后台登录账号和密码。

  3.学校空间建设。学校空间建设可参考附件4: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优秀学校空间建设评价指标。

  (三)网络学习空间优秀教师空间申报材料

  申报网络学习空间优秀教师空间教师填写《2022年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教师空间案例推荐表》(见附件2),文档应包括空间应用案例描述、综合反映网络学习空间的日常应用情况和应用效果。并提供教师个人空间网址、登录账号和密码。

  教师空间建设可参考附件5: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教师空间评价指标。

  六、工作要求

  (一)2022年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暨竞赛活动组织管理、省级评审等相关工作由省电化教育馆负责。

  (二)各市(州)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成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活动”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经费保障等工作。

  (三)各市(州)教育局要严格按照规定数量、时间进行遴选推荐。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电化教育馆

  联系人:田  华  张文英

  技术咨询电话:薛东豪:0851-85571492

  邮箱地址:gzseduyun@139.com

  

  附件1.2022年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区域(学校)空间案例推荐表.docx

  

  附件2.2022年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教师空间案例推荐表.docx

  

  附件3.2022年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区域空间评价指标.docx

  

  附件4.2022年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学校空间评价指标.docx

  

  附件5.2022年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教师空间评价指标.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jyt.guizhou.gov.cn/xwzx/tzgg/202204/t20220401_73225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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