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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09 04:24:26作者:佚名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一、《“十四五”时期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十三五”以来,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全面落实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政策要求,紧紧围绕北京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中心任务,结合干部教师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干部教师培训工作,北京市干部教师培训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培训体系与培训制度更加健全,培训供给更加多元,干部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素养与教书育人的能力素质得到有效提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首都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十四五”更好地服务于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迈向第二个百年目标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北京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首都教育全面开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高水平教育现代化的新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宏观政策环境已经发生深刻变化,对教师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干部教师培训的改革创新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首都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要在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上发挥更大作用,干部教师培训工作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二、《“十四五”时期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干部教师队伍,促进首都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实现高水平现代化,2021年12月6日,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印发了《“十四五”时期北京市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十四五时期要“健全培训学分认定制度,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制定‘十四五’干部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建立干部教师培训的激励机制,把获得培训学分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干部教师绩效考核、职务晋升相结合,完善干部教师专业发展激励机制。”

  三、《“十四五”时期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教师资格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包括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机构、校外教育机构、区教师培训机构、教科研机构等学校和机构的在职教师。

  四、“十四五”时期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完成多少学分?包括哪些部分?

  教师在五年内必须完成累计不少于36学分和特定要求学分的培训。教师五年内完成的总学分由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校本研修课程三部分学分构成。

  五、必修课程学分包括哪些部分?

  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两部分,其中公共必修课8学分、专业必修课不少于10学分,总计不少于18学分。

  为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素养,“十四五”时期公共必修课程增加了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史”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政策文件等内容。

  六、选修课程学分包括哪些部分?

  选修课程包括专题选修和自主选修,总计不少于6学分。专题选修课程为市区教师培训机构针对特定培训对象开展的各种拓展性、政策性、时事类专题课程。自主选修课程是在教师培训机构的指导下,按照一定主题,由教师个人选择学习的课程,其中包括网络学习、读书自学等。

  七、关于校本研修课程学分的规定有哪些?

  校本研修课程指学校依据学校发展需要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区教师培训机构审定的方案,组织开展的研修活动。校本研修课程学分每年不少于2.4学分,总计不少于12学分。教师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校本研修活动,原则上按照20学时折合1学分计算。

  八、新入职教师必须完成多少学分的培训?

  新入职教师必须完成不少于120学时的上岗培训。所在区或学校不得以其他类型的教师培训代替新入职教师上岗培训。新入职教师完成上岗培训后,按本办法规定参加相应的各种培训,平均每年获得不少于7.2学分。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xxgk/zfxxgkml/zfgkzcwj/zcjd/202204/t20220408_2670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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