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为加强我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省级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期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与期限
(一)第三批立项建设的31个中心均应参加本次评估,名单详见附件1。对参评名单有异议的,由依托高校于4月15日前向我厅提出书面申请。
(二)评估期从立项之日至2022年3月31日,中心所列的所有成果须在评估期内获得。
二、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分为专家评议和现场核察两个阶段进行。
(一)专家评议。由专家对中心工作绩效进行评议。
(二)现场核察。在专家评议的基础上,抽取部分中心进行实地核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内容
评估材料需提供《福建省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报告》(附件2)及佐证材料的电子版(盖章后PDF版),大小应控制在100M以内,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二)有关要求
1.请有关高校精心组织、认真指导中心做好评估准备工作,确保评估材料内容全面、真实、准确且不涉密。
2.报告内容及佐证材料应不涉密,由学校保密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四、其他事项
请于5月5日前将本校评估材料发送至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邮箱jytpgzx@fjsjyt.cn。逾期未报送评估材料、无故不参加评估或中途退出评估的中心,将视同放弃本次评估,评估结果为最低档次。
联系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 秦敏燕(0591-87091202)
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 林希彦(0591-87091523)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
邮编:350003
附件:1.第三批福建省协同创新中心参评名单
2.福建省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报告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