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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9 07:30:33作者:佚名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精神,巩固师德专题教育成果,落实全环境育人任务,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下文简称“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引导广大教师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争做“四有”好老师。专项活动坚持高位引领与底线要求结合、严管与厚爱并重,根据教师群体特点,重点纠治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各类师德失范问题。通过专项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大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2年4月上旬)。

  各市各高校要迅速部署此次专项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工作的舆论态势和氛围。重点围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开展宣讲解读和贯彻落实,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

  (二)专项治理(2022年4月—2023年3月)。

  1.明确职责任务。各市各高校要明确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处(部、科)室和具体责任人,落实责任分工,杜绝出现推诿扯皮现象。要进一步压实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学校(幼儿园)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高校二级学院书记(院长)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各高校要加强党委教师工作部建设,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其重要职责,明确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任务落实。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各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广大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要紧密配合,形成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合力。

  2.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各市要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也可邀请媒体监督、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督查或暗访工作,全面了解师德师风状况和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各高校要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党组织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各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状况,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市各高校要积极争取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专项工作合力。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我厅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各市各高校要在媒体、网站、公示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邮箱,及时接听举报投诉电话、受理或转办邮箱接收线索,迅速处理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规范投诉举报线索办理有关要求,同时注意举报人信息保护。我厅将对各地举报渠道是否畅通,对师德失范问题处理是否及时、合规等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视情进行通报。

  4.严格依法依规处理。要对师德失范行为坚持“零容忍”,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调查、核实师德失范违规问题线索,经查实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第18号令)、《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健全省市县联动、省与高校联动的师德师风监督通报制度。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汇总当月师德失范问题处理情况,并于每月28日前通过山东省教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填报。对隐报、瞒报问题的,我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全面总结(2023年3月底前)。

  各市各高校要认真梳理本地本校师德师风建设典型案例和有效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形成工作总结。同时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活动成果,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市各高校要深刻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把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专项活动,全面提升我省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及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高校年度分类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

  (二)精心谋划部署。各市各高校要切实压紧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健全工作体系,选优配齐师德建设工作力量。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重点,确保专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各市各高校要加大优秀教师、师德模范典型宣传力度,强化师德师风舆论引导。要积极做好负面舆情应对,高度重视师德师风舆情敏感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对可能引发舆情的关键点要尽早发现、争取主动,全面研判、及时处置。对各类媒体反映的师德失范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处理,并及时作出回应。对查实的师德失范行为,要严肃追责;对歪曲真相、混淆视听的,要予以澄清,为教师正名,防止不实信息和负面舆情损害教师队伍形象。

  (四)改进工作方式。各市各高校要做好专项活动与年度其他重点工作的统筹结合,加强工作方式创新,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有关活动,提高专项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意做好活动期间开展的亮点工作、成功经验的总结提炼,及时报送我厅。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4月5日

  


原文链接: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2/4/8/art_11990_10299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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