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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语委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6 12:44:04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市教育局、语委,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2022年4月1日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夯实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基础,着力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普及质量,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不断提升语言文字工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1.深刻认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语言文字会议精神,深刻认识语言文字工作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中的重要作用,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2.继续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各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督促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党委统领、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语言文字工作管理体制,强化语委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统筹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协调有效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高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高校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高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引领作用。

  3.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性文件,深入学习《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国家语委“十四五”科研规划》等文件精神,出台广西贯彻落实的配套文件。

  通过开展基层调研、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大力宣传新时代国家语言文字决策部署,指导各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将文件精神落实落地落细。

  二、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力度

  4.持续深入开展推普攻坚行动。聚焦农村地区、边境地区、民族聚居区开展普通话普及抽样调查,并针对普通话普及薄弱区域和重点人群开展攻坚工作。通过开展“普通话+职业技能”“手拉手学习普通话”“学前兜底培训”“推普乡村行”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乡村教师、学前儿童、青壮年农民和基层干部的普通话普及程度和普及水平。

  5.实施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按照自治区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和乡村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全面开展县域语言文字规范化乡村建设。推动各地在建好用好乡镇、村屯农家书屋的基础上,打造乡村“推普之家”,使之成为培养乡村特别是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村语言文字工作骨干、举办乡村推普夜校和扫除村民就业创业语言交流障碍的重要场所。

  6.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推动高校与各市县语委开展推普结对帮扶,继续开展“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结合活动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层分类对青少年儿童开展内容丰富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宣传活动,面向现阶段乡村振兴建设主力军的青壮年劳动力,特别是农村电商人员、旅游服务人员等开展普通话职业用语专题培训。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质量

  7.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坚持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教师、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评价评估等环节,夯实大中小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基础。实施“童语同音”计划,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全区超过70%的各级各类学校要完成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任务。

  8.提升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发挥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的示范带动作用,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创建相融合,巩固提升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成果。强化对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监督检查,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公共场所、新闻媒体和网络空间等各类媒体语言文字使用的监管与引导,建设健康文明的语言环境。

  9.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和经典润乡土计划,继续开展“家园中国·经典润乡土”以及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讲解等文化实践,举办广西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广西汉字听写大赛,遴选和组织选手参加全国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完善优化“广西中华经典诵写讲资源库”。

  10.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围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活动主题,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开展常态化语言文字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充分展示我区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中取得的成就,总结、推广各地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的特色案例,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氛围。

  四、强化基础建设,提高语言文字管理和服务能力

  11.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开展全区教师普通话达标质量抽检,举办乡村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乡村建设骨干教师培训班、中华经典诵写讲指导教师培训班和语言文字管理干部培训班,提升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建设完善广西语言文字专家库。

  12.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贯彻执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第51号令),出台自治区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区普通话水平测试和等级证书管理工作。结合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加强测试审批管理和过程监督,严控疫情风险。加大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的业务培训力度,优化测试业务软硬件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测试需求。

  13.加强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举办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专项研讨活动,继续推动基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合作交流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年度报告制度。开展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资格申报工作。

  14.推动语言文化科学研究与交流合作。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国家语委研究型基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支持高校根据《语言文字智库测评指标体系》的要求开展智库建设,筹建中国(广西)—东盟语言文化研究基地。组织广西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外国学生视频赛,依托孔子学院举办线上线下语言文化交流互鉴等活动。配合国家语委做好境外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五、促进成果转化,稳步推进我区语言资源保护工作

  15.开展国家语保工程(二期)项目建设。按照国家语保中心的工作部署,继续开展广西濒危汉语方言点调查和语料收集、整理,落实国家语保工程(二期)广西项目规划要求,打造工程标志性成果。启动“第一次全国汉语方言普查广西成果汇报”专项计划,完成“广西汉语方言文化语料收集与整理”项目的验收工作。

  16.促进语保成果的应用和展示。继续支持广西民族大学语言博物馆、贺州语言文化博物馆建设,完成新馆开馆。总结语保工程口头文化转写经验,探索开展语言资源属性标注规范研究。升级改造广西语言资源库,提升广西语言资源采录展示平台服务水平。完成《中国语言资源集·广西壮族自治区卷》丛书的出版工作。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17543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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