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5日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17544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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