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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师资国家级专项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30 06:43:58作者:佚名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青少年
校园足球师资国家级专项培训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2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校园足球师资素质能力,推动新时代校园足球工作高质量发展。教育部决定继续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师资国家级专项培训工作。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方式进行,骨干教师培训分为线上和线下培训两个阶段,线上培训考核优秀的学员录取参加线下卓越提高培训。管理人员培训主要为线上培训。

  二、培训对象

  2020年认定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在编在岗的骨干教师、校长等管理人员。鼓励其他年份认定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在编在岗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三、培训报名

  教育部认定的2020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推荐1名骨干教师和1名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其他年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相关人员可自行报名参加培训。线上培训环节不限定报名人数。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参培人员须在2022年4月25日—6月30日内,登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网站(网址:https://xyzq.moe.gov.cn) 点击“足球特色学校教师(教练员)线上培训”栏目完成线上学习,并通过线上考核。线下培训以华东师范大学通知为准,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实施

  (一)账号注册。参培人员自行登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网站(网址:https://xyzq.moe.gov.cn),点击“足球特色学校教师(教练员)线上培训”栏目进行注册。不能自主注册的人员,在注册窗口上传申请材料,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激活账号。已注册过账号的学员不重复注册,使用原账号登录学习。

  (二)线上培训。骨干教师须完成线上理论专题学习和教学资源学习(共66学时),每位学员必修一个年级课程,鼓励选修其他年级课程,学习完成后提交1份足球课教学设计(40分钟),上传10分钟教学视频(课的基本部分)或10分钟说课视频(课的基本部分)进行考核。管理人员须完成线上理论专题学习(共16学时),提交1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方案(不少于3千字)进行考核。按时完成线上学习任务,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培训证书。培训学时可纳入国家培训计划学时数,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系统将自动清零。

  (三)线下培训。线上培训考核优秀的骨干教师,由华东师范大学录取到线下参加卓越提高培训,主要进行校园足球实践实训(共56学时),考核合格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培训学时可纳入国家培训计划学时数,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全国校足办、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华东师范大学协同做好培训相关工作,及时沟通解决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力保障培训工作实施。

  (二)疫情防控。线下培训应严格遵守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完备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坚持把学员生命健康安全放在首位,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培训方案。

  (三)监督检查。各地应加强监督,督促参培学员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并参加考核。全国校足办将定期通报学员学习进度和考核情况,参培合格率将与今后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试验区、“满天星”训练营等示范试点项目创建挂钩。

  七、其他事项

  (一)全国校足办负责本次培训的统筹管理工作,华东师范大学负责培训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线上培训账号注册、系统运维工作。

  (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推荐报名组织工作,并于2022年4月22日前将参培学员信息报送表(见附件)发送至培训工作邮箱ecnupec@sina.com。

  (三)联系人及电话:全国校足办,杨森、余文禄,010-66097426;华东师范大学,孙洁丽,021-54342612;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靳增超,010-66090906。

  附件: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师资国家级专项培训参培学员信息报送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4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srcsite/A17/moe_938/s3273/202204/t20220424_621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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