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职成函〔2022〕31号
各有关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山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实施方案》(晋教职成〔2019〕14号),在2020年启动高职本科贯通培养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省将继续组织开展高职本科贯通培养试点。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高职本科贯通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是贯彻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健全具有山西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学校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做好对接,确保试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二、2022年高本贯通培养试点院校、专业和招生计划仍执行2021年有关要求,试点高职专业名称执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三、各高职院校主动对接本科院校,确定贯通培养试点专业,双方签定合作意向书(见附件,请正反打印),报省教育厅职成处。合作意向书请加盖双方学校公章,将扫描PDF版于4月30日17:00前发指定邮箱:zcc@sxedc.com
联系人及电话:贾琪华 0351-3046534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