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自治区公安厅《关于组织开展信息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宣贯工作的函》,自治区公安厅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信息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并已组织制作《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规范解读》《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解读》《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条例》和《个人信息保护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宣贯视频(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NXuPMT56AbCQA71qcfkRTQ,提取码:qgdm)。请各地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动员干部职工、师生,通过专题学习、集中学习、校内信息大屏轮播等渠道方式,开展常态化网络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信息网络安全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预防和减少教育系统涉网违法犯罪活动发生。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教育信息化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康蓓,0771—5815440。
广西壮族自治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