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发布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通知要求,全省中小学国家课程必须使用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中小学教材使用应保持相对稳定,各地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及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的有关工作。如确需更换教材版本, 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教材选用有关规定进行。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依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实名认证的学生数和实际在校学生数,不得超数量、超范围、超标准征订。教材配套的数字音像材料,应按照《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由学生根据需求自愿购买,不得随教材统一征订。鼓励教材出版单位采取互联网下载的方式免费提供。中小学教材实行审定制度,未经审定的教材,不得出版、选用。
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地教学用书使用情况的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选用、使用教材的地方和学校严肃处理,责令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