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留管办发〔2022〕3号
各有关单位:
经省留管委秘书长会议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开展2007-2014年度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根据《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教研项目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07-2014年度未结题的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资助项目。
二、验收内容
结题验收以《项目合同书》为基本依据,对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水平、应用效果、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进行评估。
三、验收要点
1.项目承担人已按《项目合同书》完成预定研究任务,已完成的最终成果与《项目合同书》基本一致。
2.著作类成果必须正式出版;论文类成果必须正式发表;研究报告类成果必须有使用单位的采纳意见。出版社开具的拟出版证明、杂志社开具的拟发表证明均不能作为申请项目结题的依据。
3.项目成果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山西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资助项目”或英文为“Research Project Supported by Shanxi Scholarship Council of China”字样。
四、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结题验收汇总表(1份);
2.结题申请表、验收证书(4份);
3.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合同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专利复印件、项目所获奖项、项目所获国家或省级资助等相关材料正反打印,装订成册(1份)。
五、相关要求
1. 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2. 2007-2014年立项项目中尚未结题的,均应参加本次结题验收,不受理延期申请。
联 系 人: 李老师 陈老师
办公电话:0351-3555036、3030855
邮 箱:jygjjl@sxedc.com
附件:
山西省留学人员管理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