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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6 20:28:35作者:佚名来源: 江苏省教育厅

  苏教办体艺函〔2022〕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25号,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我省做好2022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对照《通知》相关申报条件要求,自主申报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泰州市已申报通过),另每个设区市可择优推荐1个县(市、区)作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连云港市海州区、东台市、南通市通州区、江阴市已申报通过)。

  二、省教育厅将根据《通知》要求和《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基本要求(试行)》,组织专家对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

  三、请泰州市、连云港市海州区、东台市、南通市通州区、江阴市认真总结近年来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有益经验,包括主要工作进展、成绩和亮点、问题和不足、下一阶段工作打算等内容,字数限3000字以内,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四、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22年6月1日前将本地区申报的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以及相关地区的总结材料一并报送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逾期作弃权处理。联系人:糜晏嵩,电话:025-83335681,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353990517@qq.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2/5/19/art_58320_10458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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