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了《安徽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皖教基〔2022〕8号)(以下简称《特教提升计划》)。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特殊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办好特殊教育,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党的十九大要求办好特殊教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公开发布,部署各地“十四五”时期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补齐特殊教育短板,加快推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过程
一是广泛深入调研。部署各地全面总结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成效和经验,对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出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系统梳理总结。组织专家进行专题调研。省教育厅牵头组建起草小组,多次召开起草研讨会,听取教育行政部门、特殊教育学校专家、学者、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意见建议。
二是精心研究论证。组织有关专家在调研的基础上,深入研判我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形势,对标对表长三角先发地区及周边兄弟省份典型经验及做法,梳理分析了我省特殊教育发展提升需要破解的体制机制问题清单,明确了发展思路、目标任务与政策措施,起草了文件初稿。
三是多方征求意见。文稿形成后,先后向省直有关部门、16个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书面征求意见。根据各方意见建议,对“特教提升计划”内容充分沟通、反复修改完善,经省教育厅政法处合法性审查并报请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省委教育工委会审议通过,会签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后正式印发。
三、工作目标
《特教提升计划》对“十四五”我省特殊教育发展提升的总体目标作出部署: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融合教育资源覆盖率超过95%,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机会明显增加。二是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课程教材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模式更加多样,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基本建立。融合教育全面推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三是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待遇保障进一步提高。
四、主要措施
一是拓展学段服务,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稳步发展高等特殊教育,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
二是推进融合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推动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融合。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同步促进残疾人的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融合教育资源保障,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逐步实现各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
三是提升支撑能力,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各地制定区域内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达标规划,并组织好实施。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学前、高中阶段生均拨款政策,继续向特殊教育倾斜;落实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适当扩大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组织开展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的校长、教师全员培训;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县级以上教研机构配齐配足特殊教育教研员。
五、组织实施和工作保障
“特教提升计划”对“十四五”特殊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划和部署,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需要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力推动各项任务措施抓好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地将特殊教育提升发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统筹安排资金,有效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学校与科研、医疗、康复等机构协同专业支撑工作机制。加强市级统筹,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特殊教育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
三是强化督导评估。将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情况纳入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内容,加强督导督查,建立激励与问责机制,确保“特教提升计划”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