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度检查的补充通知》(浙教办函〔2022〕14号),我厅对2021年度厅本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检查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浙江省教育厅反映或举报。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0日—5月26日
举报电话:0571-88008731、88008918(传真)
电子邮箱:jytghc@zjedu.gov.cn
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2203室。
浙江省教育厅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