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
你校《关于申请设立福建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请示》(泉师文〔202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工作需要并结合我省实际,同意依托你校设立福建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二、资源中心受我厅委托,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为推进全省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为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相关机构提供专业指导,开展全省特殊教育质量诊断和评估,指导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开展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与专题研究,提供其他特殊教育相关工作指导和支持服务等。
三、你校要整合校内外优质特殊教育资源,加强省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与管理,为资源中心运行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经费等保障,充分发挥专业指导和引领作用,助推我省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我厅将视情况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