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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2022-05-26 20:53:12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十四五”时期是奋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促进广西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广西教育现代化,根据《广西教育现代化2035》和《广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和总体要求

  (一)发展背景。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时期,制定了《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立足新时代作出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重大战略部署,推动实施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十三五”规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行动计划、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等,实现了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质增效,为全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进一步壮大,比“十三五”期间增加了16万名教师,基本满足了各级各类学校的师资需求和办学需要;教师管理改革成效明显,在教师编制管理、岗位聘任、评价考核、补充机制、待遇保障等方面不断创新管理举措,极大增强了教师队伍活力;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师风和整体素质全面提升,涌现出一批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树立了新时代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进入“十四五”时期,全区教育事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与发展高质量教育的目标要求,与人民群众对好教师的热切期盼,与广大教师安心舒心从教的良好期待相比,广西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主要表现在:有的地方对教师工作重视不够,支持力度亟需加大;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亟需理顺,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待进一步激发;乡村教师队伍还存在结构性缺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偏低,高校教师数量不足,高层次人才匮乏;对师范院校支持不够,人才培养质量亟待提升;有的教师素质能力难以适应新时期人才培养需要,思想政治素质、师德素养和专业化水平需要提高;教师特别是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地位待遇有待提高,职业吸引力不强。针对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实施破解之策。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实施强师惠师计划,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建好建强教师队伍,为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创广西教育现代化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更加健全,教师管理更加科学高效,教师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能力明显提升,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重点建设10个自治区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培养造就100名“大先生式”的教育家型教师,1000名在全区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名师名校(园)长,10000名潜心教书育人、扎根八桂大地的骨干教师,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适应壮美广西新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

  (一)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加强。教师党支部主体作用更加突出,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更加过硬,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更加凸显,师德师风建设机制更加健全,建设一批师德教育基地,选树一批师德典型。

  (二)教师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教师数量更好地满足学校办学需要,补充各级各类学校教师10.5万名。教师学历层次有较大提升,幼儿园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80%,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85%,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比例达到50%,普通本科高校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比例达到30%。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50%。教师学科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完成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高水平教师队伍进一步壮大,新增一批高级职称教师,新增1200名特级教师、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新增750名高校国家级、自治区级领军人才、高水平学科带头人

  (四)教师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师发展支持体系更加健全,编制管理科学高效,教师补充渠道多元宽畅,教师评价更加科学,岗位设置更加合理,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提高,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

  “十四五”教师队伍建设主要指标

  

  指标内容

  2020年

  2023年

  2025年

  幼儿园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

  75.4%

  78%

  80%

  幼儿园教师接受专业教育比例

  57.6%

  70%

  80%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

  63.2%

  75%

  85%

  高中阶段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比例

  7.2%

  8%

  10%

  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比例

  38.2%

  40%

  50%

  普通本科高校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比例

  24.8%

  28%

  30%

  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

  32.6%

  40%

  50%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ghjh/t119373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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