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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规范学前教育发展

发布时间:2022-06-03 01:00:20作者:佚名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按照管党建与管业务相结合的原则,县委教育工委统一领导和指导幼儿园党建工作。幼儿园除机关幼儿园建立支部,其余幼教点党员由所属乡镇中心校支部管理。

  推进幼儿园(点)建设,保障学前教育供给。投入资金2925万元,建设31个村级幼教点。每个幼教点投入资金5万元,解决了已建幼儿园设施设备的配置。目前学前教育在园人数1365人,三年毛入园率90.3%。

  进一步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实施免费学前教育计划,补全县所有公办幼儿园不再收取保教费,并按4元/天·生标准拨付幼儿免费午餐,按照2元/天·生标准落实营养餐。

  推进幼儿教师队伍建设。落实209名编制外招聘人员工资,分别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补助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关保险,聘用的幼儿教师及保育员实行签订聘用合同的管理模式,实行“三年一聘”“一年一考核”机制,提升辅导员能力。依托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四川民族学院等省内师范院校及“一村一幼”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三年规划,完成培训161人。

  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严格掌握审批条件,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目前15所幼儿园完成法人登记。村级幼教点依托乡镇开办学前教育。

  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村级幼教点(园)保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严防儿童伤害事件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中心幼儿园定期到村级幼教点开展督查,并指导整改存在的问题。

  


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8/2022/5/31/a41adad448ef4842a01c0c068b7ad3f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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