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2〕224号
各区教委,各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合作、人文交流,落实《北京市推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精神,发挥国际技能竞赛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弘扬工匠精神和促进中外院校合作交流中的重要作用,打造北京国际技能大赛品牌,提升首都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现就第二届“丝路工匠”国际技能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名称
第二届“丝路工匠”国际技能大赛
二、主办单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俄罗斯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
白俄罗斯教育部职业教育研究院
哈萨克斯坦教育部工业联盟和职业教育学会
三、组织机构
(一)大赛领导机构为第二届“丝路工匠”国际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统筹、规划、组织、表彰、重大事项决策等。
(二)大赛组委会下设执委会,负责大赛工作的具体事务,指导承办单位为大赛提供场地、设施、技术、赛务、安全等服务,执委会办公室设在“丝路工匠”职业院校国际合作联盟秘书处。
(三)各赛项组织机构为各赛项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各赛委会”),在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各赛项的整体筹划、疫情防控和组织工作。在大赛执委会的指导下按时完成各阶段组赛任务。
四、赛项设置
第二届“丝路工匠”国际技能大赛共设9个赛项,详见附件。
五、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国外参赛院校自行安排时间进行比赛,国内参赛院校于6月23-28日进行比赛。国内参赛院校比赛时间可随疫情形势调整。
(二)比赛地点:各赛项承办院校。
六、比赛规程
各赛项具体规程由各赛委会制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参赛选手
参赛选手须为通过校级比赛选拔产生的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下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各参赛院校和各赛委会要严格把好选手资格审查关。如发现参赛选手资格不符,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及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八、表彰办法
大赛组委会面向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工作人员、学校以及合作企业设立相关奖项,颁发荣誉证书。“指导教师奖”“特殊贡献个人奖”“特殊贡献院校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合作企业奖”的推荐办法如下:
(一)各赛项根据参赛学生(队)总数,按10%、20%、30%、40%的比例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同一赛项原则上不得同时设置团体奖和个人奖。
(二)对所指导学生在大赛中获得不同奖项的教师,授予相应的“指导教师奖”荣誉称号;个人赛项(除“中文+职业技能”赛项外)每名选手限报一名指导教师,“中文+职业技能”赛项每名选手限报两名指导教师,团体赛项每队选手限报两名指导教师。
(三)对在大赛组织过程中,认真负责、成效突出的工作人员,授予“特殊贡献个人奖”。
(四)对优秀的赛项承办单位、协办企业,颁发“特殊贡献院校奖” 和“优秀合作企业奖”。
(五)对认真组织并在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参赛院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九、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委、各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技能大赛相关工作,切实将大赛与加强中外职业院校合作交流、专业互学互鉴、学生综合职业能力提升紧密结合,安排充足的人力和资金,指导、组织好学校的初赛和集训工作,认真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本届大赛,为选手参赛创造便利条件,并做好参赛学生的文明参赛和安全教育工作。
(二)各赛委会、承办单位要认真学习和执行《第二届“丝路工匠”国际技能大赛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大赛的各项组织和管理工作。赛项组织机构要加强沟通配合,扩大宣传,做好比赛赛项说明会及相关培训,共同营造和谐的比赛环境,做好各项安全预案。
(三)各院校、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第二届“丝路工匠”国际技能大赛实施方案》和分赛项规程,切实做好赛前各项准备,提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疫情防控、参赛学生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各参赛学校在比赛期间要为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四)各院校、各单位按时组织好参赛报名工作。参赛院校于2022年6月1-15日登录“丝路工匠”职业学校国际合作联盟网络平台www.slgjlm.com查看各赛项规程,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到各赛项指定邮箱(详见各赛项规程)。
(五)请各参赛院校自报名之日起,及时与承办院校取得联系。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