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安函〔2022〕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化提升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20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22〕11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2022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全省第29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地各高校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要扎实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我省五十项检查重点、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十项主要内容宣传贯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带头讲安全,校长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各地各高校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创新开展主题征文、知识竞赛、案例交流等系列活动,学深悟透安全生产法精神实质、内容要义。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师生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2年6月至12月,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政策,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畅通监督渠道,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深化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校园安全重点领域,报道各地各高校排查治理进展成效。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6月16日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前后,各地各高校要结合本地和学校实际,创新开展师生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师生职工参与“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鼓励安全工作相关人员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
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根据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活动期间,各地各高校好的做法、经验请以视频、图片和文字等形式及时报送,并于7月2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统计表电子版。
联系人:毛荷花,联系电话:025-83335046,电子邮箱:maohh@ec.js.edu.cn。
省教育厅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