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
中小学数字校园是教育新基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云-网-端”一体化信息支撑体系的基础单元。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互联网+教育”的部署要求,加快实施教育数字化转型战略,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河南省“十四五”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部署安排,现就实施中小学数字校园提升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方法重于技术、组织制度创新重于技术创新”的工作理念,按照“应用为王、服务至上、示范引领、安全运行”的工作要求和思路,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加速传统中小学校园的升级改造,协同推进学校教学模式、治理模式的创新,加快实现基础教育数字化转型。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支撑数字校园高效运行的云网融合体系基本构建,以应用为中心的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模式基本完善,全省中小学校全部达到数字校园建设基本标准。完成校园网络全光网改造,实现宽带网络千兆到校、百兆到班,有线、无线网络全覆盖。在用教室全部完成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新型教学终端和工具得到普及化配备和常态化应用。资源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师生时时处处获取优质资源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优质教育资源得到普适化、常态化应用,基础教育数字化转型取得重大进展。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应用为王。注重需求驱动,将满足刚性需求摆在优先突出位置,急用先行、成熟先上;根据教学、教研、辅导、培训、管理、服务等具体应用场景,以提高教育教学效率和提升教育治理水平为根本,按需配置数字化教学空间和设施设备;对应用场景不足的设备和应用要慎购、缓配。
(二)坚持统筹布局。在“云-网-端”整体架构下,科学确立数字校园提升重点与实施路径,在保障区域内学校网络服务质量、终端配置标准、资源供给水平和人员信息素养基本均衡的前提下,支持部分学校开展智慧教育创新。
(三)坚持集约推进。发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数字校园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在网络、终端、资源服务、通用应用系统上,鼓励区域采用集约建设、统一购买服务等方式,由市县整体推进、统筹开展学校的数字化改造与智能化升级。
(四)坚持分类实施。支持各地对省级数字校园评估指标体系进行细化,根据学校地域、规模、类型等差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分类实施,培育遴选区域性数字校园标杆校、示范校,形成典型带动、示范引领的梯队式数字校园构建格局。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网络与终端提质工程
升级校园网络。将网络环境纳入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开展校园网络升级改造,鼓励采用以太光网模式,构建泛在化接入感知、智能化运维的高带宽、低时延的校园全光网络,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加快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促进校园有线网、无线网、5G网络、物联网有机融合,并通过上联县(区)级城域网或市级城域网接入教育专网。2024年底前,完成城镇学校校园网全光网改造和无线网络覆盖;2025年底前,完成其余学校(含教学点)校园网全光网改造和无线网络覆盖,全部中小学校(含教学点)实现IPv6全覆盖。
优化终端配置。确保在用教室全部配置多媒体教学设备,提升普通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及其它专用教室数字化装备配置水平,加速数字终端更新换代,确保在用教室全部配置多媒体教学设备;优化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方式,鼓励优先选用云桌面等云办公终端,实现终端设备的集约化管理。支持各地根据实际应用需要,为师生配置平板电脑(点阵笔)、智能化高拍仪(扫描仪)等新型数字终端。鼓励各地在完成所属学校普通终端全配齐前提下,围绕学校特色发展需求,建设数字化的音乐、美术、书法等教学空间。
(二)实施教学数字化转型工程
深化应用国家、省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把平台应用作为服务学生自主学习、服务教师改进教学、服务学校提升质量、服务家校协同育人的重要依托,探索有效应用模式。支持引入校外优质特色资源,满足师生多样化资源应用需求。开展基于平台的智慧课堂、智慧作业、线上答疑、个性化辅导、过程性评价、网络教研等多场景应用,构建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课内课外各学科融通的学习新生态,实现规模化条件下的个性化教与学,有效减轻学生负担,实现减负增效。落实从公用经费中购买资源服务的政策要求,常态化引入市场化优质特色资源,满足师生多样化资源应用需求。
(三)实施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提升工程
建立中小学校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基地,依托国家开放大学等单位的专业培训力量,采取线上研修、培养基地集中研修、赴先进地区学校现场教学等方式,优先对省市级数字校园标杆校校长、首席信息官(CIO)和信息化骨干人员开展认证培训,全面提升学校管理人员对教育数字化转型的认知度、业务管理能力和应用指导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校长信息素养开展周期性测评。
(四)实施数字校园示范引领工程
启动实施数字校园星级评定工作,自2022年起,各地根据《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标准(V2.0)》,编制数字校园星级评定细则,按照1星至5星的标准(5星级为最高等级),开展成建制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水平的星级评定,并每两年发布一次评定结果。凡评定为四星级及以上的学校,经各地推荐由省教育厅择优认定为省级数字校园标杆校。省教育厅将从省级数字校园标杆校中,每年遴选评定20所左右河南省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网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设立数字校园提升行动工作专班,统筹负责区域教育云平台搭建、通用性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开展数字校园软硬件配置、资源供给和信息素养提升工作,实现数字校园建设项目、经费、算力设施、信息资产、数据和网络安全的统筹管理。省教育厅将组建数字校园提升行动专家指导组,参与、指导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模式创新,构建专家组与标杆校长效合作机制。
(二)做好平台支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通过购买云服务、搭建混合云方式,统筹搭建区域教育云,为本地区中小学校提供计算、存储和灾备服务。通过部署区域性通用教育教学、校务管理、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以“开放平台+微服务”的架构,为数字校园建设提供数据承载和应用服务。
(三)加大经费投入。义务教育阶段,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和财力情况,在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前提下,统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用于保障数字校园建设;非义务教育阶段,鼓励学校统筹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社会资本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同时要科学统筹各渠道信息化建设经费,防止资金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级将把数字校园建设水平与区域内均衡程度等与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与有关专项资金分配挂钩。
(四)加大考核评价。省教育厅将构建数字校园提升行动监测系统,对各地工作进展进行动态监测,把数字校园建设情况作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验收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省级数字校园标杆校动态考核机制,建立能上能下的动态评价体系,确保标杆校、示范校始终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省教育厅将通过搭建数字校园建用成果展示平台,宣介建设成效、促进交流互学。
六、其他事宜
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于2022年8月1日前,将本地区数字校园星级评定细则和“提升行动”联系人信息表报省教育厅备案。
联系人:彭亚宁 省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化处 0371-69691767
苏 晨 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 0371-66329808
电子邮箱:pyn@haedu.gov.cn
附件:“提升行动”联系人信息表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