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从促进就业、支持创业、提升能力、重点帮扶、优化服务、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了本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16条具体措施。
本市多渠道挖掘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措施》提出,2022年和2023年,本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继续稳定高校毕业生招(录)聘规模,到科研助理等临时性岗位就业的毕业生将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受本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延期影响的考生,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本市还将进一步挖掘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检察院法院司法辅助等就业机会,放宽社区工作者、生态涵养区乡村振兴协理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技基层岗位招聘条件,大专(含高职)学历即可报考。同时,给予到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现灵活就业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长不超过3年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另外,《措施》还提出,要完善高校就业指导课程体系,遴选市级就业指导“金课”、就业指导名师工作室等。同时,组织就业指导专家进校园,开展校企合作,搭建校企实训共享平台,建设一批高校毕业生职场体验基地。继续落实职业能力培训和见习补贴政策,参加就业见习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允许在校生先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评定,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对困难家庭毕业生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
《措施》明确,就业帮扶对象包括本市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本市将对他们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的精准帮扶政策,为每人提供至少3-5个就业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举措。同时还明确,将对创业失败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就业创业帮扶。
《措施》还对创新创业给予支持。在融资上,加强了大学生创业板、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组织子基金对接大学生创业项目,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等资金支持。在场地上,将大学生创业园最长免费服务年限由2年延长至3年,明确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在激励机制上,鼓励高校综合运用允许休学创业、创业成果计入学分、参赛获奖推优推免等政策予以支持。同时,启动面向毕业年度内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落实取消报到证并持续健全服务体系
《措施》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制度改革,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推动线上签约,落实入职体检结果互认,集成服务事项“打包办”、推行创业市场主体开办“一网通办”。2021年,北京市已开始要求本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不得以无报到证为由拒收毕业生档案,推动取消报到证制度,并率先在全国提出毕业生入职体检结果互认。
同时,《措施》持续健全服务体系,推动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等公共就业招聘平台和高校校园网招聘信息共享,持续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打造“政府+高校+园区+市场”全链条创业服务模式。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资源优势,为优秀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提供加速孵化服务,引导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下一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联动本市多方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进一步细化完善配套措施,千方百计降低疫情对毕业生就业的影响,不折不扣地把各项政策落实落细。特别是对本市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困难家庭毕业生实施就业攻坚行动,确保对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毕业生100%帮扶。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xxgk/zfxxgkml/zfgkzcwj/zcjd/202207/t20220701_2761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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