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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系统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05 18:22:35作者:佚名来源: 贵州省教育厅

  2021年5月,省教育厅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教育系统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省教育系统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和管理工作,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地方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效益,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促进教育对外开放,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派出和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出国留学期间管理工作的函》《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助标准的通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制定了《云南省教育系统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21年5月印发至各公办高等学校贯彻执行。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明确了项目的管理原则,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与管理要求。具体内容包括总则、项目管理、选拔与派出管理、国外管理与联系、回国与服务、违约追偿、评估管理和附则等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为八章三十四条,具体如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到第四条),阐述了制定《管理办法》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以及云南省教育厅和高校的职能与责任分工。

  第二章 项目管理(第五条到第七条),规定了留学项目选派与管理的原则及留学经费管理要求。

  第三章 选拔与派出管理(第八条到第十八条),规定了对留学人员的遴选以及在派出前审批程序、留学期限、资助经费、工龄工资管理方面的要求。

  第四章 国外管理与联系(第十九条到第二十四条),阐述了留学人员在国外期间日常管理及特殊情况管理方面的要求。

  第五章 回国与服务(第二十五条到第二十八条),规定了留学人员回国后的管理要求。

  第六章 违约追偿(第二十九条到第三十条),规定了留学人员构成违约行为时如何追究违约责任。

  第七章 评估管理(第三十一条),阐述了对出国留学项目和派出单位进行评估。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到第三十四条),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实施时间等内容。

  三、颁布的意义

  《管理办法》的颁布,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云南省教育系统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派出和管理工作,优化出国留学布局,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益,加强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促进教育对外开放。

  点击查看:《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教育系统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jyt.yn.gov.cn/web/4bd1bac5820642cfb7e2cf7af02f1484/b1927a9a64c049fb8b8719396b7159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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