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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溺水防范预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1 15:08:57作者:来源: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近期,各地气温迅速回升,我区进入中小学生溺水事件的易发期和高发期,南宁市马山县,梧州市苍梧县、龙圩区,钦州市灵山县、钦南区,贵港市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和桂平市,百色市右江区,河池市都安县、东兰县、南丹县等地相继发生学生溺亡或多名学生同时溺亡事件,令人痛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迅速行动起来,结合当地水文、水情特点,会同有关部门按照预防溺水有关工作要求,做好预防管理、安全教育、联防联控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件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灵活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将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在溺水事件多发时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其他专业部门提前发布预警信息,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载体以多种形式开展防溺水“六不”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告知学生出现危险情况时正确的自救互救方式,提高学生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要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男学生、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使预防溺水常识生生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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