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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三步法”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发布时间:2022-07-27 18:22:17作者:佚名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宣传引导。利用村(社区)宣传栏、微信、电视广播等平台宣传校外培训机构开办条件、管理规范等准入和经营要求,引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经营。通过家长群发布通知、发放家长告知书等形式,宣传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引导家长正确看待校外培训。

  排查整治。组织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摸排县内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师资队伍等基本情况,分类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取缔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开展培训、超范围经营的校外培训机构21所,勒令8所虚假宣传、消防安全条件不达标的校外培训机构限期整改。

  长效管控。发布《关于征集校外培训机构线索告知书》,设立举报专线,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实现监管常态化。实行黑白名单公示制度,建立负面清单,形成校外培训机构对标对表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8/2022/7/14/deaaa55235cb468ba106ad2513d7e7f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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