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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上半年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及复查升类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5 11:51:25作者:佚名来源: 贵州省教育厅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及复查升类工作的通知》安排,2022年6月,我厅组织专家对49所幼儿园完成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及复查升类工作,经专家组评估、省教育厅审定,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评估结果

  共48所幼儿园通过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及复查升类评估,1所幼儿园不通过省级示范幼儿园复查评估(见附件)。

  (一)申类评估结果

  六盘水市第四实验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评为省级示范幼儿园(一类);

  清镇市机关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评为省级示范幼儿园(二类);

  修文县实验幼儿园等21所幼儿园评为省级示范幼儿园(三类)。

  (二)复查评估结果

  贵阳市白云区第一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以优秀等次通过省级二类示范园复查,六盘水市实验幼儿园通过省级二类示范园复查;

  贵阳市第一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以优秀等次通过省级三类示范园复查,花溪区第四幼儿园等10所幼儿园通过省级三类示范园复查;

  贵阳市白云区车辆厂现代幼儿园不通过省级三类示范园复查,取消省级示范幼儿园(三类)称号。

  二、有关要求

  (一)聚焦问题,整改到位。各地要指导幼儿园根据评估意见,聚焦存在问题,切实履行整改责任,细化落实整改措施,扎实完成整改工作,特别是玉屏县实验幼儿园要在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如期完成办园条件整改任务。各园整改方案须经市(州)教育局审定后于2022年9月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学前教育处。

  (二)总结经验,引领示范。各地要指导省级示范幼儿园总结经验,在持续提升保教质量的同时,积极发挥辐射引领作用,担负起省级示范园的责任使命,为推动全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深刻剖析,举一反三。贵阳市教育局、白云区教育局要深刻反思贵阳市白云区车辆厂现代幼儿园复查不通过原因,正视不足、认真剖析,要切实督促指导白云区车辆厂现代幼儿园夯实责任全面整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举一反三,完善工作机制,抓好抓实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行为监管及保育教育指导等工作,切实规范办园管理,稳定师资队伍,提升办园水平和质量。

  

  附件:2022年上半年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结果.doc

  省教育厅

  2022年8月1日

  (联系人:杨洛娜、刘颖;电话:0851-85283330;邮箱:gzsxqjyc@163.com)


原文链接:http://jyt.guizhou.gov.cn/xwzx/tzgg/202208/t20220805_75970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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