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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5 11:45:14作者:佚名来源: 贵州省教育厅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深入实施“国培计划”的有关精神,切实提升我省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整体实力,全面加强新时代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2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组织实施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我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决策部署,紧扣职业院校“双高计划”建设,紧扣全省重点经济领域。重点突出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推进“1+X”证书制度种子教师培训;推动校企合作,注重教师企业实践能力提升,鼓励职业院校加大聘用产业导师的力度。通过分层分类组织,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加强职业教育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名师名校长、培训者、“双师型”教师等培养,培育一支能引领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核心素养培养,引领教师队伍建设。我省“2022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培训,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作为必修内容。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强化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学习。增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改进教育教学的意识,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二)强化教师成长规律,分层分类设计项目。准确把握教师专业成长的阶段性特征,在培训项目设计上,按照教师、校长成长的不同时期和类型,开展分层分类培训,按照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名师和教师培训团队等,以及新入职校长、骨干校长、优秀校长、名校长等不同类型,分类分层设计项目,提升教师、校长各阶段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把授课教师水平关,分类构建培训课程体系,开发数字化培训资源,优选教育实践基地,严格执行培训计划。统筹疫情防控常态化与教师持续发展需求,设置线上专项培训项目,将学习、反思、实践、诊断、改进等环节有效融入培训,提升线上培训效果。

  三、有关要求

  (一)规范管理项目。各承训单位要采取综合措施激励教师参与培训工作,将教师参与授课、指导、管理等纳入工作量考核范围。各承训单位必须按照教育部的规定组建培训专家团队,实行首席专家制度,聘请高水平专家担任项目首席专家,遴选专业能力强的培训者担任班主任。综合考虑疫情防控等因素,加快项目执行进度,除跨年度实施项目以外,原则上所有项目要在2022年12月31前实施完成,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线下集中培训不能正常开展的,经项目承担单位申请,省国培办审核,在保证完成规定学时、课程内容等前提下,可转为在线培训、送教培训、联合教研、延期实施等。上年度未完成项目,请承担项目基地在2022年度内实施完成。省教育厅将采取实地调研、随机抽查、个别访谈、暗访、推门听课、网络监测、学员评估等形式,进行项目实施的过程性视导督查和绩效评估,通过项目实施过程性和总结性绩效评价相结合,强化绩效评估结果运用。

  (二)严格资质要求。申报项目的基地和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围绕新时代《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要求设计培训课程。申报项目的基地或机构必须为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熟悉贵州职业教育情况,有丰富的培训经验,培训效果好,具备相应资质的省内外综合性大学、职业院校优先。部分项目还须达到专门注明申报方式的相应要求。遴选时将项目实施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相结合,鼓励和支持脱贫攻坚对口支援帮扶贵州的地区、学校申报承担项目。我省将建立培训绩效评估机制,对承担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机构实行绩效考评,每年度对绩效考评较差的单位进行动态调整。

  (三)强化资金管理。要按照“国培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省关于培训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细则,规范拨付流程,严控培训定额标准,加强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培训院校(机构)要切实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加快项目资金决算与报送,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和申报要求,制定项目预算,健全项目资金管理、物资采购、财务报销、项目成本会计核算等财务管理制度。项目支出要分项核算,项目结束后,项目承担院校(机构)要及时编报决算。将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在项目实施结束后报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留档备查。

  (四)强化质量管理。积极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实施信息技术支持下的训前、训中、训后全过程质量管理,建立训前深度沟通机制,让参训教师提前了解课程设置等项目内容。建立教师专业发展大数据,精准记录教师培训信息,对教师学习过程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适时提供反馈和跟踪指导,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要突出成果导向、任务导向,各培训单位要指导参训学员将学习成果有效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培训结束一个月之内督促指导每位参训学员至少提交1篇教学案例、教学设计等体现培训成果的材料,在项目总结时推荐3篇以上报省教育厅,作为选派学员参与下一阶段更高层次培训的重要参考。

  (五)做好疫情防控。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要把国培项目实施及疫情防控措施纳入本单位工作重点,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参训学员交通、餐饮等安全保障,确保参训学员人身财产安全。各项目承担院校(机构)要加强学员健康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改善培训条件,引导学员培训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项目申报要求

  1.科学设计方案。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我省“2022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重点要求和各类项目目标任务,扎实开展需求调研和项目论证,精准制定培训方案。项目设计要紧紧围绕职业教育改革,针对教师职业发展不同阶段特点,分层分类精准设计课程。要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作为各类项目的必修内容。

  2.优化培训内容。申报单位要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科学设计培训课程。所有线下集中培训项目均要开设至少1个学时(50分钟左右)的廉洁教育课程,根据培训对象,分别进行廉洁教育和廉政教育。

  3.严禁项目转包行为。各申报单位要科学评估自身培训承接能力,合理控制申报项目数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禁将所承担的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机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科学预算经费。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各申报单位按照以下经费标准开展项目经费预算:

  (1)集中研修等面授培训项目:根据培训对象,分成三类培训。一类培训:每人每天650元,二类培训:每人每天550元,三类培训:每人每天450元。一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厅局级人员的培训项目;二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处级人员的培训项目;三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科级及以下人员的培训项目。

  (2)跟岗访学和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按照不超过三类培训最高限额标准的原则,结合培训项目实际需要综合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

  5.按时报送材料。请有关院校(机构)根据《贵州省2022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指导方案》(附件1)和《贵州省2022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项目规划表》(附件2),按项目填写申报书(模板见附件3),于2022年8月10日下午18:00前(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书扫描版(PDF格式,按照“申报单位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以及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到省国培项目办邮箱(gzgpxmb@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省教育厅、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单位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和任务,与贵州省教育厅签订培训项目协议书,报有关部门备案并组织实施。

  

  附件1:贵州省2022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指导方案.pdf

  

  

  附件2:贵州省2022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项目规划表.pdf

  

  

  附件3:贵州省2022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贵州省2022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统计表.xls

  

  

  附件5:贵州省2022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合同书(模板).docx

  贵州省教育厅 

  2022年7月27日

  联系人:贵州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洪莺

  电  话:0851-85283558

  邮  箱:gzgpxmb@126.com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省教育厅办公楼1120办公室,邮编:550081。


原文链接:http://jyt.guizhou.gov.cn/xwzx/tzgg/202208/t20220803_75935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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