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2022年秋季学期即将开学,为确保开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筑牢学校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各地各校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全面评估秋季学期开学条件,“一地一案”“一校一策”制定师生开学返校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杜绝“层层加码”,采取“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形式推进秋季学期开学。确定开学时间后,要通过多种渠道提前告知师生返校相关要求,并报属地教育部门和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暑假“窗口期”,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改善校园卫生条件,对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全面消杀清洁,提前检查维护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系统排查各环节风险隐患,切实消除死角和盲区。各地各校要在秋季学期开学前组织开展各项防控方案和预案培训,让师生员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提高防控意识和应对能力。开学后,各学校要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和措施,做好师生健康管理,严格日常管理,严格把好校门,切实筑牢学校疫情防控严密防线,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要按照“先排查、后开学”的要求,在开学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集中对学校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针对校舍、用水、用电、食品、校园安保、基础防范、消防、实验室、报告厅、校车、燃气、锅炉、窨井盖等重点环节和部位,实施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强化预警预防,全周期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同时加强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最大限度把各类安全风险和矛盾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
三、精心开展入学教育活动
各地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题,把开学作为加强师生思想教育的重要节点,精心组织并上好“开学第一课”。加强学生入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安全法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强化教师培训,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迅速组织教职工到岗到位,提前部署开学各项工作,制定好新学期各项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开学上课。要从校园安全入手,围绕校园欺凌、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内容,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加强文明礼仪教育,提高在校学生对文身危害性的认识,理性拒绝文身。
四、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各地各中小学要继续把“双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规范作息时间安排,提高作业设计、课后服务和课堂教学水平,积极探索减负提质增效新举措。各地要在开学前开展一轮整治违规校外培训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学科类隐形变异、在职教师违规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营造打击违规培训的高压态势,持续强化校外培训监管。要督促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标准和政策,不得乱收费,对收取的费用标准、项目、依据要进行公示。规范教材选用、教辅推荐及使用管理,不得违规代购自治区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教辅推荐目录品种。规范中小学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行为,严格落实备案制度。严格按照桂教材委办〔2022〕16号通知要求,扎实开展教材教辅及中小学校园课外读物排查整改“回头看”,重点检视排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和教材管理机构、机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五、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
要强化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管理,健全筛查预警机制,及早实施精准干预。县级教育部门要设立或依托相关专业机构,在开学后第一周内,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指导学校科学运用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结果,推动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长档案。要强化日常预警防控,大力构建家校协同干预机制。针对中小学生出现的异常情况,中小学教师要与家长进行密切沟通,共同加强心理疏导,帮助孩子渡过难关。要加强心理健康课程建设,中小学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校本课程,同时注重安排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
六、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双线四包”工作机制和联控联保工作责任,保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要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72号)要求,在开学前后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对除因疫情原因无故不返校的学生要立即开展劝返工作,严防辍学新增和反复反弹。对经县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核实同意,已办理休学、缓学手续的学生,要集中开展一次劝返,尽力劝导其返校复学,并妥善安置年级和班级。对缓学、休学期已满但确需继续缓学、休学的,要重新审批,确保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有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要加强对学籍系统和控辍保学监测系统的管理,及时录入、更新学生辍学、复学、休学、毕业离校、超龄离校等信息,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七、做好特殊群体入学工作
各地要严格执行“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严禁要求提供学前教育完成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非必要入学证明材料,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读,确保“应读尽读”,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比例。做好易地搬迁安置家庭学生入学保障工作。对集中安置区的学生要优先保障到配套学校就读,对分散安置的学生要按片区、按地段安排到周边相应学校。要健全学生考勤跟踪机制,动态掌握搬迁群众子女就学信息,落实“有学上”“上好学”的目标任务。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对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学校负责建立学籍,建立送教“一生一档”。送教上门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个学时,每学年不少于60学时。受疫情因素影响无法开展送教上门的,待条件具备后要补足此项工作,确保年度送教总次数达标。
八、做好教育教学准备相关工作
各地各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秋季学期开始后,各地要指导各普通高中学校组织开展选课走班教学,建立完善选课走班教学管理配套制度,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要组织教师开展培训,提升校长、教师、教科研人员课程实施能力。要统筹校内外教育教学资源,深化教学改革,转变育人方式,提升课程实施能力,切实提高育人质量。要加大条件保障力度,保证课程有效实施。
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认真组织填报《2022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统计表》(附件可从自治区教育厅网站下载),并于2022年9月26日前以市为单位汇总审核后报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及电话:杨雨薇,0771—5815167;邮箱:gxjcjy@163.com。
附件:2022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