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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下半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2 18:04:28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

  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为做好我区2022年下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我办制定了《2022年下半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组考疫情防控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2022年下半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我区2022年下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将于2022年12月14日至16日举行,为切实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3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发〔2022〕136号)等有关政策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协调工作

  各地各考点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总结之前组考防疫经验,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动对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建立高效顺畅的协作配合机制,协调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机构派员到考点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考点附近正规医疗机构接诊考试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

  二、科学精准落实各项考试防疫措施

  各地各考点要进一步提高防疫措施的科学性、精准性、针对性,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抓好关键环节,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科学做好涉考区域管理。

  1.备齐备用考点和备用隔离考场。

  各考区要根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以及考点和考生实际,提前落实1-3所具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资格的学校作为备用考点,当出现疫情时可根据情况随时做出考点调整。

  每个考点应设立多个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备用隔离考场须为标准化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备用隔离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备用隔离考场用于安排考试当天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其他传染性疾病情况,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隔离考试。

  2.科学设置考点路线。

  各考点要科学设置进入考场等候区、体温监测点、“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码区、进入考场路线、离场路线。体温检测点应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涉考人员进入考点和考场时要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避免人群聚集。

  3.考生座位保持安全距离。

  考点安排考生座位时要保持安全距离,疫情常态化防控地区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在0.8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非常态化防控地区考场内座位设置前后左右均应保持大于1米的间距。

  4.配备必要的防疫人员。

  各考点须成立防疫工作小组,协调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部门,派驻工作人员担任本考点防疫副主考,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遴选一定数量具备防疫知识和防疫应急处置能力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用于监考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增加备用监考员,以便替换考试中因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不能承担监考任务的监考员;配备卫生消杀人员,负责考点考场的消杀工作。

  5.配备充足防疫物资。

  各考点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洗手液、消毒剂、乳胶手套、非接触式测温仪、水银体温计等防疫物资准备。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防护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等。

  6.严格落实消杀制度。

  考前,考点要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考试期间,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的考点要在每半天考试结束后,安排专人对考务办公室和考场等场所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无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的考点要在每天考试结束后对考务办公室和考场等场所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

  7.加强用餐管理。

  考点的考试工作人员确需统一安排就餐的,建议采用一次性餐盒送餐。取餐时相关人员应有序排队,间隔1米以上,避免扎堆聚集情况发生。就餐座位间隔1米以上,同向、单桌进餐,避免交谈。

  8.加强考后管理。

  考试结束后,监考员要指挥考生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交接考试材料要有序进行,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题卡等物品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指导下,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要求,单独记录、消毒和封装。

  (二)加强涉考人员防疫管理。

  1.考生防疫管理要求。

  (1)考前防疫管理要求。

  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考前要组织高中学校对本校考生的健康状况进行逐一摸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高中学校负责提前7天对本校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开展健康检测工作,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要求考生在《考生健康承诺书》上签字后统一交给考生所在考点。如考生考前7天体温以及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高中学校应安排其及时就近就医,并将医院诊断结果一并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告。

  社会考生的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由考生考试所在的考点负责。考点要通过电话、短信、通告等方式及时督促社会考生于考前7天回到考点所在考区、申领“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并在《考生健康承诺书》上记录签字。重点提醒有返桂来桂、区内往返等有异地旅居史的考生提前与考点所在地所属社区联系和报备,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2)考试入场管理要求。

  考试当天,在校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明、护照),测量体温正常后进入考点,社会考生还需出示广西健康码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双绿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本人参加的首场考试“考试开始时间”往前推48小时以内,纸质或电子版均可)。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要求其提供三天内两次(间隔大于24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进入考点。对于体温测量,身体健康状况出现异常的考生,须凭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可能的书面诊疗证明,经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专业评估,由招生考试机构或考点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3)考试过程管理要求。

  考试过程中,社会考生除身份确认时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疫情常态化防控地区在校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疫情高低风险地区在校考生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

  2.考试工作人员防疫管理和培训要求。

  (1)考前防疫管理要求。

  各地遴选的考试工作人员须安排接种完全部针次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担任考试工作。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要从考前7天开始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并将监测记录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现身体异常的考试工作人员要及时诊疗。

  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考前要通过大数据筛查,准确掌握每一位涉考工作人员的健康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防疫知识培训要求。

  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防疫知识和技能纳入考务工作培训中,在考前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每位考试工作人员掌握疫情防护、报告等工作标准及要求,掌握非接触式体温计等防疫物资操作使用流程,熟悉疫情应急处置流程、疫情信息处置、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工作等,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3)考试过程管理要求。

  考试过程中,考试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如考试工作人员出现体温≥37.3℃或咳嗽、乏力等呼吸道症状,不允许继续参加考试工作,安排备用考试工作人员接替其工作。

  三、妥善处置涉疫突发状况

  (一)妥善安排考试期间身体状况异常考生。

  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由招生考试机构和防疫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在考点防疫副主考指导下,由普通考场安排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立即安排临时隔离,待准许考生离场时,告知其前往发热门诊排查,并根据医疗诊断结果,在防疫部门的指导下采取下一步措施。

  考试结束后,监考员要当场向所在考场考生进行简要的情況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二)做好考点临时封控相关工作。

  1.积极配合封控工作。

  若考试期间出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考生持“红码”等情況被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临时封控,考点要第一时问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协助做好考点管控、流调排查、人员转运、环境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

  2.保障封控考点试卷和答题卡安全保密。

  考点封控后,考生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采用不影响字迹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要求进行记录、封装和保存。封控期间要加强试卷、答题卡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不发生试题泄密,卷卡丢失、被盗等恶性事件。

  (三)审慎研判停考决定。

  各地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经有关部门综合分析研判,对处于已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的考点实施分类管理措施。对具备组织考试条件的考点,招生考试机构应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的指导下,科学精准研判情况后开展组考工作;对不具备组织考试条件的考点,通过平移至备用考点安排考生参加考试。若本考区已无具备组织考试条件的考点,考区可申请停止考试。申请审批流程为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再报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后,方可停止本次组考工作。

  四、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各地各考点要向考生做好属地组考防疫措施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并至少提前7天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安排专人解答相关咨询,及时收集因疫情客观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并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做好退费等工作。

  对正常开考的考区内被封控无法参加考试的涉疫考生,考点要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安抚考生情绪。对于不遵守防疫政策要求未履行公民防疫责任义务的考生,不予提供考试服务,涉嫌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附件:1.2022年下半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2.2022年下半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附件1

  2022年下半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考生防疫须知

  为保障2022年下半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考试的防疫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前防疫要求

  (一)社会考生考前7天申领“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社会考生须于考前7天以上通过微信搜索“智桂通”小程序申领“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及时更新核酸结果、核验行程等相关数据状态。

  (二)密切关注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地防控政策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请所有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并遵守考点所在地最新防控要求。

  (三)有异地旅居史考生主动进行报备。返桂来桂、区内往返的考生须提前与考点所在地所属社区联系,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主动向所属社区或居住酒店进行报备,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为确保符合健康应试要求,考生应至少于考前7天以上抵达考点所在地,做好健康管理。因不遵守考点所在地防疫政策造成无法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自我健康监测。从考前7天至考试结束前,考生应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避免前往国(境)外、国内疫情高、低风险区、7天内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避免接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高、低风险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人员,避免去人群密集、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

  (五)社会考生考前48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社会考生应持本人参加的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检测报告均可,下同)进入考点。对于有国内疫情低风险区、7天内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提交抵达后三天内两次(间隔大于24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是指核酸检测证明时间要求在考生《准考证》的“考试开始时间”往前推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证明时间以报告出具的时间为准;对于核酸检测证明只有出具日期但不显示具体时间的,出具报告时间以显示日期当日23:00为准。

  (六)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可能的书面诊断证明。考前出现体温等于或高于37.3℃的考生须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检查,并出具排除感染可能的书面诊断证明。

  二、考生考试入场要求

  (一)体温检测。考生到达考点后,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行身份和防疫核验。体温等于或高于37.3℃的考生须现场提交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可能的书面诊断证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专业医务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才可进行身份和防疫核验。

  (二)身份和防疫核验。在校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明、护照),测量体温正常后进入考点。社会考生还需出示广西健康码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双绿码”、本人参加的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有国内疫情低风险区、7天内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提交抵达后三天内两次(间隔大于24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佩戴口罩。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出考点应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身份和防疫核验。考试过程中,社会考生除身份确认时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疫情常态化防控地区在校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疫情高低风险地区在校考生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前七天内至考试结束出现下列情况的考生应及时向考点报告

  (一)广西健康码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广西健康码显示“返桂来桂不满 5 天”等标记提示的考生。

  (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

  (三)有国内疫情高、低风险区、7天内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旅居史,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四、应试要求

  (一)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候考时须保持间距1米以上,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二)考试过程中,如突感不适,应主动联系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三)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在考点内滞留。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在当场考试结束后,应配合当地疾控部门的安排处理。

  (四)如遇当地政府或疾控部门因疫情防控需要对考点进行封控管理,考生应积极配合进行核酸检测、疾控流调的工作,待封控结束后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

  五、其他事项

  (一)在校考生须积极配合学校的健康监测工作。社会考生须于考试前7天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下载打印《2022年下半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健康承诺书》(附件2),每日进行健康检测,如实填写后亲笔签名,并在本人参加的首场考试交给考点。考生应及时关注考点所在地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或“柳园清风”官方微信公众号查看最新考试疫情防控公告。

  (二)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报备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未落实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或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涉嫌违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附件2

  2022年下半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考生健康承诺书

  本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是参加2022年下半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本次考试注意事项、疫情防控等要求。经本人及监护人同意,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本人健康状况监测表中所记录的考前7天内的健康状况均属实,在考前7天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时,已及时就医,并主动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

  2.本人如有体温等于或高于37.3℃、核酸检测证明异常、在考前7天内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有境外或国内高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接触史等情形,本人积极配合进行疾控流调、封控转运等防控要求。

  3.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考试当天自行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

  4.本人接受并如实回答以下流行病学调查,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天数

  日期

  体温℃

  本人及家人是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是否接触境外人员或高风险地区人员

  所在

  城市

  第1天

  12月7日

  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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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天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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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天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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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天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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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天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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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天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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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天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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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是□

  注:在校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安排考生签字后统一将承诺书交至考点;社会考生由监护人(家长)做好监测记录并报告所在考点,考生签字后于本人参加的首场考试将承诺书交给考点。

  考生本人签字:                  家长(班主任)签字: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42074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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