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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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
琼教语〔2022〕18号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
达标校及示范校验收结果的通知
各市县教育局、语委,各高等院校: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及示范校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琼教语〔2022〕5号)要求,2022年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厅(委)组织省语言文字专家对部分学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校及示范校创建活动进行验收,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校验收通过学校(共2所)
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二、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校验收通过学校(共4所)
琼海市实验小学、儋州市第一幼儿园、琼海市教育幼儿园、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镇中心幼儿园
希望各学校珍惜成绩,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师生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自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水平,继续提升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学校在促进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中的基础作用和示范辐射作用,为促进我省语言文字事业健康发展和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2022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