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决策部署,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高标准系统规划、高品质服务体系、高质量内涵发展一体化推进,积极推动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一体化实施高标准系统规划。完成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地方立法。2023年起,正式实施《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将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合并立法,统筹推进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一体规划、一体实施、一体保障,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事业与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推动实现“幼有所育”向“幼有善育”发展。统筹规划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一体化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普惠、改革创新、儿童为本的指导思想,制定并实施《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明确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拓展资源总量,提高服务水平。截至2022年11月,全市1699所幼儿园,公办园点位占比72%,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7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3%,普惠性托育机构占比超60%。
一体化健全高品质服务体系。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严格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政策,按常住人口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指导各区制定“十四五”期间幼儿园建设项目布点计划,累计规划200余个幼儿园建设项目。2020年以来,每年新建改扩建30所幼儿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3.9万个,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逐步取消学前幼儿看护点。有序取消浦东新区等8个区513个学前幼儿看护点,妥善安置4.5万名幼儿至就近公办幼儿园,将符合条件的学前看护点升格为民办三级幼儿园,努力为适龄幼儿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加快推进普惠性托育点建设。近三年来,在中心城区实现“一街镇一普惠”基础上,市、区两级持续加大对普惠性托育点财政投入力度,市教委为每个普惠性托育点一次性提供开办经费10万元,推动各区提供配套经费支持,着力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积极推进幼儿园开设托班工作。推动各区公办幼儿园努力增设托班,民办幼儿园积极开设普惠性托班,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全部规划托班。2020年以来,开设托班幼儿园增加近600所,增加托班托额约1.3万个,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一体化推进高质量内涵发展。强化学前教育内涵建设,制定《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价指南》《幼儿园装备指南》《幼儿园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南》,为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提供科学指导。探索学前教育评价改革,通过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价、幼儿园办园等级评估、幼儿健康水平监测等多种评价手段,引导各区开展办园质量过程性评价和常态化评价,以评促建提升办园质量。强化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将科学育儿指导内容从“0—3岁”扩展到“孕期—8岁”儿童家庭,力争惠及更多家长和幼儿。实行科学育儿指导服务进楼宇、进园区、进场馆、进社区、进家庭“五进”工作模式,每年在各级各类幼儿园、社区活动中心、妇幼保健医院、图书馆等提供百余次育儿指导服务活动,开发“育之有道”APP,为家长提供公益免费、专业科学、应需精准、实时在线的育儿指导服务,不断扩大科学育儿指导服务覆盖面。将科学育儿纳入全市“一网通办”平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建设数字化转型场景,让家庭在新生儿出生时享受到便捷贴心的服务,进一步扩大育儿指导受益面,提高指导服务精准度。强化保教人员队伍建设。依托相关高校成立上海学前教育学院,着力培养优质学前教育师资和研究队伍,打通学前教育师资职前职后培养路径,为学前师资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搭建平台。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稳步提高学前教育教师待遇和收入水平。成立27个市级保育带头人工作室,举办托幼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为保教队伍强化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提供有力支持,努力让更多幼儿享有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