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促进中俄两国人文交流,鼓励更多中学生选学俄语,为中俄合作培养各类专业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拟从我省开设俄语的普通高级中学选拔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通过俄罗斯政府奖学金渠道派往俄罗斯留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原项目学校商丘市第四高级中学3人、周口市郸城县第三高级中学4人、鹿邑县第三高级中学校4人;外语类高中可推荐2人;其他开设俄语的高中可推荐1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为本科生,留学期限60-72个月(含预科),具体以俄方录取结果为准。
三、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享受俄方提供的政府奖学金(俄方免学费),国家留学基金委为留学人员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推荐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国内普通高级中学正式注册的应届毕业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外语为俄语且成绩优秀。
3.被推荐人须参加高考,原则上高考成绩需达到河南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若高考成绩未达到一本分数线,但俄语成绩达到120分或以上(总分为150分),亦可视为合格)。
4.被推荐人年满18周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独立生活能力和良好的交往沟通能力。
五、公示及信息填报上传
1.推荐公示
接此通知后即组织辖区内有关学校开展选拔推荐工作。各校推荐人选名单须在校园网主页或相关部门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网上报名
各教育局通知有关学校组织被推荐人于2023年2月6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2月16日网上报名截止。网上报名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3.上传对外联系材料
除网上报名外,各教育局还要通知学校,指导被推荐人在2023年2月6日登录俄罗斯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站(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3月6日完成对外联系材料上传、提交工作。如未及时提交或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责任自负。我厅不再接受纸质对外联系材料。关于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23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函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及有关说明(仅供参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留学网查看“关于启动2023年优秀高中毕业生赴俄罗斯留学支持计划的遴选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25)并自行下载《2023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函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及有关说明(仅供参考)》。
学校须指定专人负责指导被推荐人在线填报、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务必提醒被推荐人牢记注册所用邮箱和登录密码,密码一旦丢失将无法找回,无法获得俄方录取信息。填报申请材料时,被推荐人必须选择语言预科,如未选择,将不再派出。留学院校和留学专业一经俄方确认,不得变更。
六、受理方式
省教育厅负责受理全省的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请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于2月17日前将正式推荐公文(须注明人选名单的公示时间和网址链接)、人选名单(需排序)和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并将学校推荐意见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高考成绩汇总报送
请各教育局通知学校于2023年7月7日前向省教育厅提交被推荐人高考成绩信息汇总表(附件4),并于2023年8月11日前提交被推荐人的高考成绩证明材料(高考录取通知书扫描件、高考各科成绩官方证明)。汇总表和高考成绩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按人选名单顺序整理后报送至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八、评审和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后,向俄方推荐留学候选人,最终结果待俄方录取后确定。凡未被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的,不再安排派出事宜,推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学习安排。
九、派出前培训
留学候选人须在派出前参加2个月的俄语、国情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免费,时间一般为暑假,届时候选人会收到培训部通知),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自理。未通过俄语培训结业考试的,不予派出,回原录取高校学习。
十、奖学金落实及派出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俄方一般在8-9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5年内不得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3.被录取人员在派出前,须到国内录取高校完成报到手续,办理保留学籍手续(一年)。赴俄后先进行一年语言预科学习,通过考试后可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未通过的,原则上须回国,回院录取高校就读。
4.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被录取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安排。
5.本项目赴俄留学人员完成本科学业后可申请继续在俄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也可选择回国就业。
如有疑问,请联系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邹 韬、关煜平
电 话:0371-69691768、69691081
邮 箱:zoutao@jyt.henan.gov.cn
地 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D809室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