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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2023年广西高校骨干教师赴RCEP国家攻读博士学位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3 00:33:38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与我区有关文件精神,加强高层次、国际化教学科研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实施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2023年广西高校骨干教师赴RCEP国家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现就人员选派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重点资助范围:广西高校学科带头人、国家和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带头人、广西“双高计划”建设项目专业带头人以及区内高校骨干教师。

  (二)资助名额:10名(最高不超过10名,以申报和评审实际为准)。

  (三)留学期限:36个月。

  (四)留学国别和单位: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成员国(包括东盟10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的高水平大学。

  (五)资助内容及标准: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但不限于伙食费、住宿费、部分或全部学费、交通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签证费和入学手续费等)及派出前培训费;2023年资助标准为人民币17.5万元/人(按照美元兑人民币1:7.5汇率计算);实际留学费用如超出资助预算,超出部分原则上由留学人员自理,鼓励各推选单位以多种形式进行资助和支持。

  二、选派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严格审核、选拔确定留学人选并签约派出。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我区公办高等学校在职在编人员(含非实名用人制度管理人员)。

  (二)热爱祖国,政治素质好,道德修养高,身心健康,工作成绩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广西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0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满4年以上高校工作经验(含4年)。

  (四)外语水平符合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资助出国外语条件(详见附件1)。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正在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2023年其他公派留学项目申请人、已录取人员,以及其他公费资助培养项目学成回国后未满规定服务期限人员。

  四、申报及受理

  (一)申报。

  1.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

  2.申报材料:

  (1)推选单位正式公文1份。

  (2)推选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公示结果1份。

  (3)《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2023年广西高校骨干教师赴RCEP国家攻读博士学位项目推荐人员情况表》1份(附件2,请单位按照优先推荐顺序排序)。

  (4)申请表及其附件一式3份:

  ①《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3)。

  ②RCEP国家大学或科研机构博士学位课程录取通知书及其中文翻译件(如有,可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不超过5页)复印件。

  ③外语水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等)。

  ④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推选单位认真撰写并盖章(附件3)。

  (二)受理。

  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负责项目咨询和申报受理。

  五、评审和录取

  我厅将组织专家开展联合评审及外语面试,按照有关要求确定录取名单后,在我厅公众信息网(http://jyt.gxzf.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下发录取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高校高度重视本项目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按相关要求做好项目的宣传动员、报名组织和遴选推荐等事宜。

  (二)请各有关高校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审查内容和流程,确保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留学计划切实可行,确保申请人留学专业贴合本人研究方向,能有效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坚决杜绝投机取巧、急功近利的做法,确保留学所获博士学位质量不低于国内同类型博士学位质量。高校在审查时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一是充分评估申请人5年内工作计划、目前在读学历教育、家庭、教学及工作、身心健康等情况,确保该项目录取人顺利派出,完成学习任务后回推选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5年);二是审查申请人政治思想、品行学风、师德师风等情况;三是严审申请人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课程教育教学质量,所攻读博士学位课程的学制应在3年以上(含3年),申请人应在留学单位脱产全日制学习不少于36个月。

  (三)请各有关高校做好材料报送工作,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至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甘煜慧、陆征环,0771—5815402、5815405。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1601室(邮编530021)。电子邮箱:gxspzx@jyt.gxzf.gov.cn。

  附件:1.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资助出国外语条件

  2.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2023年广西高校骨干教师赴RCEP国家攻读博士学位项目推荐人员情况表

  3.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55226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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