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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2所高校考察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19 05:40:44作者:佚名来源: 贵州省教育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云南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对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普通高等学校进行了实地考察。按照院校设置审批程序要求,现将两所高校有关办学条件向社会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6日—2月2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23日前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相关依据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向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如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请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单位及个人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联系人:范嫣然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5102789

  邮箱:519112819@qq.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邮编:650223

  附件:拟新设本科基本办学条件表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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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办学条件表1.xlsxxlsx27.44 KB2023-02-16 17:38【下载】


原文链接:https://jyt.yn.gov.cn/web/c5dab59b8d3e40c7802fcb569eebb0ca/72153d7265864a868c1e12e38722b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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