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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6 05:07:38作者:佚名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含专业能力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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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安排

  面试地点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可乘坐地铁1号线和平门站下车。

  请考生按照面试时间安排,于本人面试当天下午13:00前,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报到,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需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还应在面试后按照安排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此次各岗位专业能力测试均采取笔试方式开展,专业能力测试时长6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将于2023年4月6日,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公布,考生可登录后自行查询。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到时需携带以下纸质材料(与前期提交的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并按照顺序依次提交:

  1.报名表(网上打印,签字确认)。

  2.笔试成绩通知书(网上打印)。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5.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原件)。

  6.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报考“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能说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

  7.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8.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其中承诺提供的资格复审相关证明材料,可于体检前提供)。

  (二)面试期间,考生务必遵守面试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三)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事项,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10-55563465。

  市委教育工委

  2023年3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tzgg/202303/t20230324_2944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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