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州)教育局、残联,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贵州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贵州省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有效实施,持续提升我省特殊教育保障服务能力,推动融合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培育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特殊教育专项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23年3月20日-31日
二、调研范围
贵阳市、毕节市、黔南州、黔东南、黔西南州、安顺市6个市(州)特殊教育学校、融合教育学校(园)、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康复中心、康复机构“十四五”特殊教育工作推进情况。
三、主要任务
(一)特教专题培训。调研组针对国家和省发布的有关特殊教育政策进行分析解读,以及融合教育管理与教学指导培训,促进各市(州)对相关政策理解与教学实施。
(二)指导特校建设。调研组对各市(州)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情况、安全管理、课程建设、教学教研、师生发展、送教上门等方面针对性指导。
(三)资源中心建设。调研各市(州)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康复中心管理机制、服务内容、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调研组研究指导优化特教资源支持服务策略。
(四)融合教育建设。调研融合教育学校(园)管理制度、课程建设、教学措施、师生评价等方面情况,指导地区融合教育实施方案研制。
(五)康复机构建设。调研各市(州)康复机构残疾儿童教育康复融合工作及成效。
四、调研人员
调研人员由省教育厅、省残联选派特殊教育和康复主要负责人、特教专干、高校专家、特校校长和教科研人员分组开展调研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调研组要尽快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围绕调研任务集中时间和精力抓好调研工作;各地教育局、残联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所涉调研单位要实事求是提供调研资料,共同完成好调研任务。调研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调研组汇报。
(二)严肃纪律,强化安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有关规定,落实廉洁从政纪律要求,确保守纪自律;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注重热情服务、精准指导,确保调研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三)认真总结,科学谋划。各市(州)认真总结“十三五”以来特殊教育措施、成效,对照国家、省“十四五”特殊教育规划,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下一步各地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及行动措施。各组调研报告文字简洁精炼、逻辑条理清晰,字数在3000字左右,于4月10日前报送电子版材料名称“XXX市(州)特殊教育调研报告”至邮箱:1120472075@qq.com。
六、其他事项
(一)3月16日中午1点召开调研人员线上培训会,腾讯会议号:937855627。各调研组结合地区需求,开展特殊教育政策宣讲、特校建设、资源中心建设等专题培训。
(二)调研期间专家培训费、车辆租赁费由省教育厅负责,参加调研人员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等由派出单位负责。
(省教育厅基教处联系人:谢佳,联系电话:0851-85287783。)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