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各设区市和县(市、区)综合考虑本地区“特岗计划”、国家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支教走教计划、优秀退休教师支教计划等人员的安排,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年度教师招聘计划,自主使用聘用控制数,共补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6万余名。
科学制定落实政策,保障教师补充
自治区教育、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下放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管理权限,以“市考”“县考”取代“区考”,充分释放地方教师管理自主权和用人单位自主权,推动各地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科学设置招聘条件,优化招聘程序。召开全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专题推进会,落实改革公开招聘制度,适当倾斜艰苦边远地区。落实国家“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指导54个县(市、区)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动教师从“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盘活现有编制存量,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
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教师生活
广西积极推动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覆盖面扩大至全区所有乡村学校教师,惠及30.5万人。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公务员工资收入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政策,多渠道提高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在县城或乡镇所在地建设教师公寓、教师小区等,努力保障乡村教师生活。
加强乡村教师培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向贫困县倾斜支持,面向深度贫困县每县安排专项培训经费30万元,一般贫困县每县安排专项培训经费20万元。加强乡村教师和新入职教师培训,实现乡村教师全员培训。开展学前教师帮扶专项计划、“双师教学”项目,提升贫困地区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加大粤桂教育人才交流,选派未脱贫摘帽县的初中、小学骨干教师赴广州培训研修,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