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对2021、2022年度全省高校和省属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绩效评价的通知》(教资助〔2023〕115号),2023年3月1日至4月28日,省教育厅会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对全省高校和省属中职学校2021、2022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全面绩效评价,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绩效评价整体情况
在各学校自评的基础上,省教育厅抽调高校和省属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专家,分别对155所高校和36所省属中职学校提交的自评材料进行了集中复评,并实地复核了84所学校。通过全面绩效评价,发现2021、2022年度我省各高校和省属中职学校不断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有效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组织机构比较健全,规章制度比较完善,资助手段比较完备,资助宣传开展有力,资助育人成效显著,学生资助获得感不断提升。
(一)学校做好资助工作的政治站位普遍较高。各高校和省属中职学校能充分认识到党的领导是学生资助工作最可靠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学校在学生资助工作中能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绝大多数学校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学生资助对策,部署学生资助工作,资助机构设置、专项经费投入、条件设备改善、人员定岗定编等方面能够满足工作需求。
(二)资助政策体系更加完备成熟。各高校都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体,涵盖“绿色通道”、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困难学生还款救助等多元化的资助体系,认真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并制定出台了系统的规章制度。各省属中职学校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资助政策相关实施办法较为完善。
(三)资助政策落实更加精准到位。各学校着力在精准资助上下功夫,从制定精准认定依据、细化工作程序、建立比对机制着手,精准识别受助学生,摸准底数、精准施策,以政策落实落细为目标,从资助标准、资助对象、资金分配、发放时间等维度有效实现精准资助。高校普遍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定指标体系,设立各项奖助学金及贷款专项资金账户,确保了资助对象精准、资助标准精准、资助发放精准。各学校以确保资助资金安全为底线,强化督导考核,建立了监督投诉机制,规范了工作程序,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的精准性、及时性显著增强。从省资助中心组织开展的网络问卷测评、实地座谈等情况看,师生普遍认为学校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客观、公正、透明,发放规范、有序、及时,满意度比较高。
(四)资助育人内涵更加丰富多样。高校注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资助育人全过程,积极举办“诚信校园行”活动,采取不同形式开展发展型资助育人活动,为受助学生的兴趣培养、能力提升、视野开阔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形成了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的育人体系。
(五)资助工作创新取得新突破。本次绩效考评将“学生资助工作创新情况”纳入绩效评价的附加指标范围,各学校共上报79项,其中49项创新案例进行了现场展示,最终有24项被认定为创新项目(附件3)。创新项目中,既有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智慧资助探索,又有推进精准资助的新方法、提升资助队伍建设的新机制、拓展资助育人的新路径,充分展示了我省学生资助工作的实践创新能力和管理育人水平,形成了一批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的学生资助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六)绩效评价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一是资助资金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一定程度上存在学生资助资金提取不到位、支出不合理或结存额度较大、未足额规范安排资助办公经费、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和违约管理金未及时足额划付、风险补偿金奖励资金结余过多、未优先使用学生资助资金(中央)支付国家奖助学金等情况;二是日常管理监督需进一步加强。部分高校机构设置未及时到位,资助相关制度不够完备,资助手段不够丰富,资助工作队伍业务素质和能力不高,学生资助档案材料不够规范,全国资助系统数据填报质量有待提高等;三是校园地助学贷款需进一步推进。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贷后管理不够规范、不到位,学生政策知晓度低;四是资助育人内涵建设与理论研究需进一步深化。部分高校发展型资助育人活动鲜有开展,或不够深入,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等发展型资助育人不到位。省属中职学校资助育人活动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影响力,典型选树宣传不到位。五是学生资助工作中的新政策、新方法、新技术等创新工作有待提高。省属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创新性不足。
二、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绩效评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经专家组集体审议,并报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审定,155所高校绩效评价结果如下:优秀37所,良好68所,合格35所,不合格15所(具体名单见附件1)。36所省属中职学校绩效评价结果:优秀9所,良好18所,合格9所(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结果运用
依据绩效评价情况,专家组对各高校和省属中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反馈意见,省学生资助中心将以书面形式发至各学校,请各学校对照反馈意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查找短板,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努力提高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水平。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学校,要依据绩效评价反馈意见认真制定下一阶段整改措施,并于6月30日前以学校正式文件报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其他相关高校和省属中职学校的整改情况于9月30日前报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高校和省属中职学校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附件:1.河南省2021、2022年度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结果
3.河南省2021、2022年度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创新项目认定结果
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