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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介2023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5 02:49:34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等精神,积极推动我省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 “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推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介对象和条件

  (一)“百姓学习之星”推介对象和条件

  1.推介对象

  坚持终身学习奋斗成长的励志人物以及长期致力于终身教育领域无私奉献的工作者。重点推荐面向基层的从业人员、技术能手、高素质农民、退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介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已经享有省级以上相关荣誉称号的人士。(往年已获省级以上的“百姓学习之星”,今年不再参加推荐。)

  2.推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者、践行者。

  (2)事迹感染力强。在全民终身学习中,坚持终身学习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各种形式学习,持续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并在学习与工作、创业、创新、健康生活有机结合方面成效显著,事迹感人。

  (3)群众认可度高。在单位或当地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积极引导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学习,为全民终身学习发挥模范作用。

  (4)体现引领性。积极服务本社区百姓,带头做小事、实事、好事,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范围和条件

  1.推介范围

  项目较为成熟,已形成了品牌特色。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受益人数多,百姓满意度高。智慧助老、数字教育资源和服务供给、非学历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并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往年获得省级以上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本次不再推介)

  2.推介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正能量。

  (2)品牌项目面向社会。持续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学习规模。学习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有关要求。

  (3)组织管理规范。活动组织有计划,开展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

  (4)创新发展“互联网+继续教育”(非学历)。推进非学历继续教育数字化建设(包括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家庭教育),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终身学习项目。

  (5)品牌特色显著。品牌项目应有具体的项目名称、活动内容与形式、具体措施与保障,取得的成效与影响等。(品牌名称一般不以单位或院校名称上报)

  (6)举办主体不限。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参与学习人数每年不少于1000人次或3000人次(线上线下)。

  二、推介和展示方式

  (一)推介名额

  1.地市教育局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推荐3-5名“百姓学习之星”和3-5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可推荐1-2名“百姓学习之星”和1-2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各省属中职、高等学(院)校初选后可推荐1名“百姓学习之星”和1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二)提交时间及方式

  请各地市教育局和学(院)校于2023年7月14日前将推介展示材料电子版提交至邮箱jiangyuejian@jyt.henan.gov.cn,盖章后纸质版材料邮寄至河南省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郑州市顺河路29号院,318室)。

  (三)提交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相关材料

  (1)填报《“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和《“百姓学习之星”推介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件1、附件2)。

  (2)每人提交照片2张(电子版,其中一张为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体现学习生活照)。

  (3)鼓励各地市、学(院)校提交视频资料(视频时间3-4分钟,MP4格式),以便更好地宣传与推广“百姓学习之星”的事迹。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相关材料

  (1)填报《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件3、附件4)。

  (2)提交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电子版2000字)和3-5张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电子版)。

  (3)鼓励各地市、学(院)校提交视频资料(视频时间4-5分钟,MP4格式),以便更好地宣传与推广“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成果。

  3.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提交材料

  各地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直管县(市)可推荐1名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和1个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请在推荐登记表备注中注明)。

  4.同时须提交3-5张相关电子照片和音像视频资料,视频资料重点介绍坚持读书学习人员的突出事迹、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典型案例和开展成人继续教育活动;

  5.技术要求:MP4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视频时间4-5分钟。

  (四)推介方式

  学习活动周专家小组将结合各地推选的素材研究提出2023年国家级和省级“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拟推介名单,并在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公示五天,如无不同意见将正式印发通知。

  (五)宣传展示

  “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事迹和成果将通过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有关新闻媒体、网站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宣传展示。

  三、其他

  请各地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程序,做好“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推介工作,确保推介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并请按时提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材料由各地教育局统一收集、整理,经审核后形成材料目录,按照类别分类提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

  王 凯 蔡 崇 电话:0371-69691878

  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联系人:

  江月剑 李晓庆 电话:0371-65900905

  邮 箱: jiangyuejian@jyt.henan.gov.cn

  

  附件:1.“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

  2.“百姓学习之星”推介登记表

  3.“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

  4.“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登记表

  2023年5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3/05-26/2749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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