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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园丁杯”广西教育系统第八届书法篆刻作品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5 05:02:48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研究,决定举办“园丁杯”广西教育系统第八届书法篆刻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干部职工,大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

  二、内容要求

  本次展览以“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壮美广西篇章”为主题,提倡书写或篆刻与此相关的诗词、楹联、文赋等;亦可紧扣展览主题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书写非自撰内容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并附作品释文。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三、形式要求

  (一)书法作品尺寸在6尺整张以内,且不得小于4尺对开,一律为竖式,毛笔书写,书体不限。

  (二)篆刻作品只收印屏(附释文),不少于八方印,且至少要有两方印章边款,尺寸统一为四尺对开条幅。

  (三)所有作品请勿托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四、作品报送时间

  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五、评审安排

  (一)评审分组。

  1.教工组(教育行政部门干部职工及学校教职员工)。

  2.学生组。

  (1)大学组(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

  (2)中学组(高中、初中、中职、中专、技工学校)。

  (3)小学组。

  (二)评审办法。

  1.教师作品不评奖,只评出入展作品和入选作品。入展60件,入选若干件。

  2.学生作品优秀奖30件(大、中、小学每组10件)直接入展,另入展180件(每组60件),入选若干件。

  3.评审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以及篆法、草法加强审查。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作为入展和评选优秀作品的条件。

  4.视情况对获奖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严查代笔和抄袭。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抄袭他人者,取消获奖及入展资格,同时将抽查结果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书写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及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视为临摹,不予入选。

  5.入展或入选作品的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所有权归承办单位处置。

  六、展览安排

  本次展览择期在广西民族大学举行, 并出版作品集。

  七、作品报送

  (一)此次展览不收评审费。各高校、区直各中职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报送作品,各中小学校以市、县(市、区)教育局为单位报送作品(市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报送作品),亦可个人自由投稿。

  (二)投稿时每人投稿作品不能超过2件,并保持落款姓名一致。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三)参加评审的作品必须提交作品原件,作品背面右下方须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学校(或单位)名称、参加组别、联系电话(毕业班学生应填写长期有效的电话号码,以防作者因升学或工作而无法联系)。大学组学生投稿须注明所在学校所学专业班级,并随附其学生证复印件;参加大学专业组评审的,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专业组”。

  (四)学校或单位组织参加展览的,须填写《“园丁杯”广西教育系统第八届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作品汇总表》(附件1)、《“园丁杯”广西教育系统第八届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作品登记表》(附件2),并分组别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作者个人单独投稿的,只需填写《“园丁杯”广西教育系统第八届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作品登记表》,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相应组别收件邮箱。

  作品接收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604办公室,邮编:530006。

  1.教工组作品收件人:韦微,联系电话:0771—3260107,邮箱:20129014@gxmzu.edu.cn。

  2.大学组作品收件人:陈添锦,联系电话:0771—3261922,邮箱:ydbdxz2023@163.com。

  3.中学组作品收件人:孙浩彬,邮箱:ydbzxz2023@163.com

  4.小学组作品收件人:毕宸玮,邮箱:ydbxxz@163.com。

  (五)各地各校要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和师生积极参加本次活动,并按照通知注明的截止时间报送相关作品。

  八、其他事项

  (一)对获得优秀奖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并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2册;对入展、入选作者颁发证书,并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1册。作品入展的教师可获推荐加入广西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

  (二)本次展览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展览开幕后3个月内由主办方寄送给作者。

  (三)对代笔和抄袭的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有作弊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四)凡投稿者视为其认同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要求。

  附件:1.“园丁杯”广西教育系统第八届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作品汇总表

      2.“园丁杯”广西教育系统第八届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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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65808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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